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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与张西曼—两个顶天立地有骨头的中国人——纪念陈独秀诞辰130周年

  发表日期:2009年11月9日      作者:张小曼     【编辑录入:李银德

2009年是陈独秀先生(1879-1942)诞辰130周年,也是先父张西曼教授(1895-1949)逝世60周年。今天能来参加这个会议,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幸运,因为9月21日到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查报纸,巧遇陈独秀先生的孙女陈红夫妇,我们因为先辈的友谊,早已是知己的好朋友了,当时我并没有看见陈红,只听见远远地喊我的名字“小曼,那不是小曼吗?”,我才惊奇地与陈红女士在近代史研究所相遇。当我偶然得知近代史研究所即将召开纪念陈独秀先生诞辰130周年座谈会的消息,那么,作为安庆陈独秀研究会的会员,我关注陈独秀先生已经很多年了,那是因为先父张西曼教授与陈独秀的特殊历史渊源,我与国内陈独秀研究界的朋友——无论上海、安徽、江苏的专家学者也神交多年——除了李银德老师以外,很多只是通过电话,却一直没有机会谋面。我当然要参加这次会议,并幸运地得到科研处领导的批准,今天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深切缅怀陈独秀与张西曼——这两位都是在近代史上顶天立地有骨头的中国人,尽管一个是共产党,一个是国民党,但他们曾经在共同的为共产主义奋斗的血与火的斗争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不仅是1919年先父张西曼从俄罗斯考察十月革命后回到北京大学图书馆工作,与陈独秀、李大钊等共同创立了社会主义研究会,把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火种传入中国大地,他们希望以俄为师,促成中国革命的胜利。而且张西曼1918年在俄国考察十月革命时开始翻译、1920年出版单行本的列宁起草的《俄国共产党党纲》,在陈独秀担任中国共产党前五届主要领导人(中共第一届中央局书记,第二、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第四、第五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期间,被陈独秀为首的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下属的人民出版社作为“康民尼斯特(共产主义的音译)丛书第二种”(一共出了四种),从1922年1月至1927年3月连续印行了六版(我在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发现其中第五版存在两个不同的版本,所以应该说是起码印行了七版),而当我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专家帮助下,查到1922年6月30日陈独秀先生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得知仅1922年1月的“康民尼斯特丛书第二种”的《俄国共产党党纲》的初版本一次就印行了3000册,代替当时因客观环境恶劣不能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国共产党党纲》有力地在中国传播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说明陈独秀与张西曼不但同时在北京大学共事,而且是思想见解完全相同并肩战斗的两个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的革命者,两个人的友谊源远流长。

特别是1938年3月,当抗日战争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刚从五年国民党囚牢中释放出来的陈独秀被康生、王明等控制的《新华日报》、《群众》周刊等造谣诬陷为“领取日本政府三百元津贴”的“托派汉奸”,可以说,当时的“汉奸”无异于全民公敌,按说陈独秀的无辜蒙冤与我父亲张西曼没有任何个人利害关系在内,可是我的父亲张西曼教授不愧是堂堂正正的硬汉,竟然丝毫不顾及自己的个人安危,曾经先后两次勇敢地挺身而出在报纸上公开发表声明为身处险境中的陈独秀辩诬,堪称近代中国历史上的一段佳话。

当傅汝霖、王星拱、张西曼等九人第一次声明之后,《新华日报》立刻进行反击,同时发表了林庚白先生表示对第一次声明“不负责任”的悔意言论,在其他七人都不敢再发一词表示反驳以及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更是噤若寒蝉的情况下,只有正直的张西曼教授不识时务地发表了第二次声明,坚定地认为“陈独秀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可以说,“汉奸”与“爱国的学者”是天壤之别的两个概念,一个是敌人,一个是战友。张西曼掷地有声的声明,是对绝境中的陈独秀的莫大支持,是对康生、王明之流诬陷一代伟人陈独秀的有力抗击,是对中共党内邪恶势力的愤怒声讨。

张西曼第二次声明的全文如下:

主笔先生:

日前早九时正和朋友谈到国内空前的精神团结和国军在东北战场挫败倭寇凶锋的英勇战绩,表示着无限的兴奋和感慨;同时又想到苏联历次所公布的反革命案中各犯的变态发狂,不惜出卖国家民族利益于法西斯强盗,正和陈炯明缪斌诸逆认贼作父,危害民国的丑迹如出一辙。然而正因为苏联革命政权,有了一贯革命的纲领和纪律,得了全体民众的拥护和信赖,所以能够防患于未然,使过则神奸一一伏法(这节请参看去秋我替上海时事新闻刊行社印行的《苏联反革命案》一书的序文)(张小曼注:苏联托派案现在已全部平反,证实是冤案。)这时就有另一位朋友来访,拿出几封油印信柬,请为陈独秀先生表白“无汉奸关系”。我那时就慨然提笔签署,不过还曾要求将内容酌加修改。我为什么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呢?就因为在他出狱后,作过数度的访问。由他那抵抗倭寇侵略的坚决态度和对我所创中苏文化协会的伟大使命以及中苏两大友邦联合肃清东方海盗的热切期望中,可以证明他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

在各种革命和救国力量集中三民主义旗帜下奋斗救亡的现阶段中,自然是国家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除证据确凿的汉奸巨恶由国家法律和民众力量痛加制裁外,断然要力求避免一切无谓摩擦和误会,方可群策群力应付时代的危机。现在倭寇已囊括我资源富庶的十省,民众的牺牲痛苦早非人境,分化宰割,大难日殷,我们一般许身国事的志士,应该痛定思痛,互相谅解,认清敌友,待罪图功。万不能稍存意气,重蹈以往的覆辙,骨肉相残,殃民祸国。这是我频年最诚恳的希望和努力之点。至于当此民族解放战争关头,不许再有黄公度、缪斌一类卖国的产生,自是全国革命群众的公意和加紧防范的工作。余不赘。至希  赐辟宝贵篇幅予以发表,无任感幸。此颂

铎安      张西曼拜启

三月十七日

主张分清敌友、内和以绝外患,是张西曼一生坚持的政治理念,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张西曼曾专门著文“九·一八是中国内乱造成的”,说明如果没有1930年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的军阀大战,造成数省尸横遍野、民不聊生的悲惨局面,如果没有张学良的东北军倾巢出兵华北拥护蒋介石,造成东北的兵力空虚,“九·一八”事变就不可能发生,日本鬼子就不可能轻易得到资源富庶的东三省。

张西曼为陈独秀挺身而出辩诬的行为,得到广大群众和有识之士由衷的敬佩,1949年7月10日张西曼积劳成疾,不幸病逝北平,年仅54岁,40天以后的1949年8月20日黄炎培先生应魏希昭夫人之属为“张西曼永念集”题词,就高度赞扬了张西曼贯穿一生的坚持正义敢说真话的大无畏精神:“平生只有主张正义,绝不计较利害,待友好热肠如火,其与所否,则冻若冰霜。甚早接受最新学说,迨此学说大行,而先生遽逝。然既及见大行,则复有何遗憾。”张西曼先生作为国民党元老,却在白色恐怖下冒着生命危险,不为一党之私,更不为了一己之私,不断追求真理,追求进步,一生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一生公开宣传马列主义,一生公开支持共产党,但张西曼对共产党的错误,同样能坚决反对,我认为这才叫做铁骨铮铮的中国硬汉。怪不得举世景仰的周恩来总理能够为张西曼题写了落款是“敬题”的墓碑,这是国民党人中唯一能够得此殊荣之人。

张西曼1938年见义勇为的行动,本来应该是中国近代史上可歌可泣的一段佳话,可惜的是,在陈独秀先生的故乡,有一个叫朱洪的所谓“党校教授”(后调安庆师范学院),竟然颠倒黑白扭曲历史事实,在胡编乱造的《陈独秀沉浮录》中把张西曼第二次声明中的“我为什么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篡改为张西曼第二次声明表示的是对陈独秀的“不负责任”,并大肆加以讽刺挖苦。并把张西曼与康生、王明诬陷陈独秀的斗争,捏造为“张西曼与周哀南的笔墨战”,并造谣说“没有事实证明王明、康生诬陷了陈独秀”,并反复引用王明控制的《新华日报》对张西曼的无理指责作为依据,满纸胡言,大放厥词。

其实,只要将张西曼所写的第二份声明对比一下为陈独秀辩诬的第一份9人声明,就不难看出张西曼第二次声明前面提出的“酌加修改”,修改的是什么内容了,那就是张西曼认为第一份声明还没有站在国家民族的高度,痛切认识诬陷陈独秀是在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自相残杀的行为,甚至上升到“祸国殃民”的程度,我认为张西曼的第二次声明是站在时代和国家民族高度的高瞻远瞩的声明,真是太伟大了。北京大学中文系研究逻辑学的邢滔滔博士在解读张西曼第二次声明时写道:张西曼先生非但没有表示“不负责任”,而是表达了为什么要负责,为什么“敢负责”为陈独秀辩护的理由!邢滔滔博士给我答复的邮件全文如下:

 

张小曼老师:寄来文章都已拜读,我对于这段历史没有多少了解,因此不能在事实发生的背景方面提供什么参考和帮助。但我想您是要我从逻辑学的角度,说一说张西曼先生1938年3月18日致《新华日报》函在字面上到底表达了什么意思,以及朱洪对这个意思的解说是否正确。如我对您说过的,这个问题不完全是逻辑问题,它更是一般的理解和常识问题。下面是我的一点浅见,不完全是逻辑角度的,不知对您是否有所帮助。

我觉得,张先生上述短文有三层意思,第一(开头到“不过还曾要求过将内容酌加修改”)是说明自己签署9人联名信的事实经过,并说明对此信的内容方面有些保留意见。至于在什么方面有保留意见,张先生未明说,但从这段内容看(“慨然提笔签署”),张先生同意9人信的主旨,即陈独秀不是汉奸。第二(从“我为什么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呢”到“这是我频年最诚恳的希望和努力之点”),既然张先生不完全同意9人信的表书,于是重新独立申明自己的立场—这个立场就是他“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并说明为什么自己敢负这个责。张先生首先从自己与陈的交往方面论证陈“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进一步表明张先生同意9人信主旨,同时说明自己的负责不是虚言,签名不是意气用事。然后,张先生从当前救亡局势以及斗争策略方面,号召人们“断然要力求避免一切无谓摩擦和误会”,“认清敌友,待罪图功。万不能稍存意气,重蹈以往覆辙,骨肉相残,祸国殃民”。从这里的行文来看,张先生对污蔑陈的言论的确是深恶痛绝,几乎把它与卖国相提并论。张先生在这里表达的观点,已经远远超出了9人信的单纯求公平的意图,而从国家兴亡的角度,痛斥对陈的诬陷。这也提示出,张先生之所以要求对9人信做修改,原因至少是那封信立意不高,未脱离私人恩怨,不以国家利益为先。第三(“从“至于当此民族解放战争关头”到最后),张先生语气稍缓,表示民众公意自然是反对汉奸的产生,言下之意,若有人出于对汉奸的痛恨而误会了陈,尚可以理解。

总观全文,张先生此信丝毫没有朱洪所说的“声明对前封信不负责任”的意思,反而是进一步声明对前信的主要提法负责,以及为何负责,如何能够负责,更提出这个责是为国家民族而负,不是打私人恩怨官司。朱洪提到述而不作原则,但他的那句话不是“述”,而是“作”,不是叙述史实,而是直接评价人物。但这个评价却极其荒唐,跟张先生的声明南辕北辙。实际上,朱洪在“关于历史人物传记中‘述而不作’的原则”一文中,对自己的说法做了论证,他的论据有三:第一,张西曼为什么单独在声明中叙述签名的经过?第二,张西曼为什么解释自己“还曾要求过将内容酌加修改”呢?第三,周哀南的文章以及《新华日报》的评论支持这个说法。这三点都不成其为论据,以这三点推论朱的说法,在逻辑上犯的是“推不出”的错误。具体而言,第一,张先生单独在声明中叙述签名的经过的理由是再自然不过了。张先生既然不完全同意9人信,当然要解释当初为什么签名,说明当初已经提出要修改信的内容。“不完全同意前信”不等于,也推不出“不对前信负责”。另外,张先生较详细地叙述签名经过,还有另一层意思,即表明自己对苏联的情况以及托派等问题有清楚的了解,此次为陈辩诬,是基于对事实的了解,不是出于朋友义气的盲目冲动。第二,张先生为什么解释自己“还曾要求过将内容酌加修改”,呢?这更自然了,不完全同意还不能要求修改吗?此处关键是要修改什么,上面已经说清楚,张先生同意前信的主旨,要求修改的是其出于私人恩怨而非国家民族兴亡的立意(可能还有其中奚落共产党的口气等),这从张先生的下文中就可看出。这种修改当然不是对主旨的否定。打个比方,你的电脑有点毛病,拿到修理部要求修理,维修人员绝不会认为你不要这台电脑了,二话不说就把旧电脑扔掉,给你换台新的。第三,《新华日报》的评论认为张先生态度含糊,这是对张先生的误解或曲解,大概是出于政治需要的有意曲解。实际上张先生第二封信的态度非常明确。至于周哀南的文章,大致属街谈巷议的报道,其可信性更要打折扣。这些是(有偏见的)第二、第三手的材料,本不足征引。朱洪引之作为证据,而不顾第一手材料(张先生原信),乃舍本求末,有违他所说的历史家的原则。

祝好!

邢滔滔    2003年7月2日

 

更可笑的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面对铁的事实,对我提供的报纸原件上先父张西曼声明中白纸黑字的“敢负责”三字熟视无睹,竟然百般维护造假者,于2003年以此案属于所谓“学术争鸣”为由判我败诉,何其荒唐!甚至到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都官官相护维持原判,可叹堂堂首都天子脚下的司法机关居然昏庸腐败至此,不能不令人感到气愤。而判决此案时身为西城区人民法院的院长郭生贵是1998年至2006年在职的“老司法”(同时期东城区人民法院的院长竟然换了三届)。在2008年10月就以贪污800万元之巨被北京市一中院以贪污、受贿两罪判处死缓,法院的院长如此,何谈法官的公正呢,执法者无法无天贪赃受贿,终被绳之以法,更是近代司法史上的笑柄。

我非常感激中国现代史学会会长、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郭德宏先生,他是研究中国共产党党史和陈独秀历史的专家,同样能秉承我父亲张西曼先生秉公直言的精神,为先父张西曼教授遭受安庆市委党校朱某诬陷一事仗义执言,郭德宏教授的证明如下:

 

    关于张西曼为陈独秀辩诬的一些情况   

中共中央早期领导人陈独秀于1937年8月23日出狱后,曾表示“愿意回到党的领导下工作”,并派罗汉代表他到延安与中共中央联系。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张闻天、毛泽东表示:“竭诚欢迎他们的转变”,提出如果陈独秀能达到三个要求,就可以回党工作。可是正在这时,康生、王明于1937年11月回到国内。他们在知道这件事情后,根据苏联大反托派的做法,对欢迎陈独秀回到党内工作的做法坚决反对。不仅如此,他们还诬蔑陈独秀是汉奸,并在王明把持的《新华日报》上加以宣传。对此,陈独秀非常气愤,很多正义之士也为他鸣不平。1938年3月16日,傅汝霖等九人在《武汉日报》发表公开信,为陈独秀辩诬。但第二天,九人之一的林庚白在《新华日报》发表声明,说他对上述公开信“不负责任”。3月18日,九人之一的张西曼也在《新华日报》发表他给报社的信,说明他虽曾要求将前封信的内容“酌加修改”,但再次申明了他敢为陈独秀辩诬一事负责的态度,他说:“我为什么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呢?就因为在他出狱后,作过数度的访问。由他那抵抗倭寇侵略的坚决态度和对我所创中苏文化协会的伟大使命及中苏两友邦联合肃清东方海盗的热切期望中,可以证明他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载3月18日《新华日报》)这说明,张西曼的态度和林庚白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于张西曼的这种正义行动,《新华日报》不但不予支持,反而在3月19日发表题为《不容含糊和小心上当!》的短评,批评张西曼“态度是含糊的”,要求张西曼对此问题“重新加以考虑和表示”。当时,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张闻天、毛泽东等从未说陈独秀是“汉奸”,《新华日报》的这种做法完全是根据王明的意见采取的。王明当时是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党报委员会主席、《新华日报》董事会董事长,以家长制的作风控制了《新华日报》,《新华日报》不能不受他的影响。但是这种做法,实际上损害了《新华日报》的声誉。我认为,张西曼的态度是应该肯定的,而《新华日报》的批评则完全是错误的。

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

中国现代史学会会长          郭德宏

                  2003年6月30日

 

   而2009年又有一位资深的陈独秀研究专家为仗义执言为张西曼教授写出证明,内容如下:

 

1937年8月23日,陈独秀在因1932年10月进行“反蒋抗日”活动被捕入狱服刑五年后,在全国呼吁释放政治犯的形势下获释。然后,陈独秀到中共驻南京八路军办事处,向叶剑英、博古等表示拥护党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并到当时抗日中心武汉写文章、发表演说进行积极的抗日宣传工作,并宣称自己不再隶属于任何党派,以示与原来的托派组织脱离关系。

不料,当时刚从莫斯科回国的康生,在《解放》杂志上发表长文诬陷陈独秀是“日本间谍”、“汉奸”,顿时在国民党和广大民主人士中引起公愤。1938年3月16日,武汉各大报纸登出著名人士王星拱(武汉大学校长)、张西曼等九人公开信,为陈独秀辩诬。17日,张西曼教授又发表了一个补充声明,说明“我为什么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的理由,并刊登在3月18日《新华日报》上。

现在竟有人写书,说张西曼的声明是“不负责任”,公然篡改历史事实,是完全错误的。

                2009年6月22日

 

总之,张西曼1938年为陈独秀“汉奸”冤案辩诬的行为是正义的行为,应该得到充分的肯定和褒扬!值得注意的是:继朱洪公开造谣歪曲历史事实向张西曼身上泼污水之后,又有一位四川党史办的干部龚自德(笔名文博),在其撰写的《中共十大党史人物》的第一章“陈独秀传”中,照抄朱洪的谎言,继续歪曲历史事实,颠倒黑白,把张西曼英勇无畏与康生、王明诬陷陈独秀的斗争说成是“与周哀南的笔墨战”,跟朱洪一样继续捏造沈钧儒也参与了为陈独秀辩诬,继续重复朱洪的谎言,把张西曼教授声明中的“敢负责任”公然歪曲成180度的“不负责任”。当我打电话给龚自德本人时,虽然他口头表示道歉,却拒绝公开发表声明,为我的父亲张西曼教授恢复清白。这叫什么“共产党员”?这叫什么“党史专家”?朱洪和龚自德这两个人,难道有丝毫尊重历史真实的作风吗?!我特向朱洪、龚自德这两个公开造谣歪曲事实毁损张西曼教授声誉的所谓“党史专家”的造谣行径提出严重抗议!!!

陈独秀逝世后,张西曼继续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为把中国建成民主、科学、法治的国家而战斗,1945年更创办了《民主与科学》杂志,旗帜鲜明地高呼五四时期的民主与科学的口号,坚决反帝反封建,言他人之不敢言,并担任中国民主宪政促进会的理事长,尽力民主事业。

在陈独秀先生诞辰130周年之际,我认为中共中央应该及时为陈独秀昭雪冤案,使老人在天之灵安息,使后人得以慰籍:

1、             事实说明,陈独秀1929年被开除出党,成为共产国际和国内某些人推卸错误责任的替罪羊,对前五届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陈独秀如此的错误处理,开了恶劣的先河,应正视中共历史上的这桩冤假错案,早日承认历史错误。

2、             1938年康生、王明等人一手炮制的陈独秀“托派汉奸”案,更是天大的冤案,中共中央应早日明文彻底为陈独秀昭雪,以顺人心。

3、             张西曼1938年为陈独秀辩诬的先后两次声明,经历了历史的考验,事实说明张西曼当时的观点是非常正确和有远见的,而《新华日报》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其批判抨击张西曼的错误言论不仅使中国共产党的声誉受损,更是伤害了一切正义人士的心,不能允许今天某些披着“共产党员”、“党校教授”外衣的人继续引用《新华日报》当年的错误言论毁损张西曼教授的声誉,中共中央宣传部门应该早日明文对此案做出结论,不能让颠倒是非污蔑斥责张西曼先生的错误观点继续畅通无阻,不应该再回避搪塞了。

其实,勇于承认历史上所犯错误并及时改正的,才是有勇气的和伟大的,相信陈独秀与张西曼的英灵在天不灭,使中国走上民主自由科学法治的强国之路。爱我中华,振兴中华!

        2009年10月6日于北京10月31日补充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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