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曾把监狱当作研究室,读书写作从不懈怠,除完成文字学的论著外,还完成了产生一定的轰动效应的《实庵自传》两章,成就了自己“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 “著书藏之名山非所愿” 胡适曾倡导几位名人写自传,并以《四十自述》作为对朋友们的交代。而彼时的陈独秀正被国民党羁押在江宁地方法院监狱,并面临所谓“危害民国”的指控。 入监后,陈独秀主要的时间和精力,几乎都花到起草《辩诉状》了。胡适所倡导的名人写自传,对于他没有多大的诱惑力。摆在他面前的麻烦事一件接一件,哪有心思和时间写自传呢?且陈独秀一贯的态度是:文章写成后就得出版发行,而不是束之高阁。还曾在1935年2月14日给胡适写信表示:“著书藏之名山,则非我所愿也。” 当然,对于写自传,他也并非一点不为之心动,由于一些原因,特别是经济的原因,他对此还真颇有过一番踌躇。1932年12月22日,他在给老友高语罕的妻子王灵均去信说: 《自传》一时尚未动手,写时拟分三四册陆续出版,有稿当然交老友处印行,如老友不能即时付印,则只好给别家。《自传》和《文存》是一样的东西。倘《文存》不能登报门售,《自传》当然也没有印行的可能。若写好不出版,置之将来,则我一个字也写不出。 他太需要钱了,初入狱时生活艰苦,需要滋补;老而多病,离不开药;文人积习,离不开书。而更重要的是作为人夫人父的他,总得要分担人伦的责任,这些都离不开一个字:“钱”。现在既有人动了让他写自传的念头,他考虑的首先不是写不写的问题。 当时《独秀文存》的发行,出乎意料的好,陈独秀的顾虑应属多余,他也理当动笔撰写自传了。 “时居南京监狱写此遣闷” 文人作文除意趣相投外,大凡也是为布帛菽粟而作,困苦的陈独秀当然也不能免俗。就在此时,曹聚仁代表群益图书公司前来约稿,并给出不菲的稿酬:“每千字20元,每月可付200元。” 陈独秀多少有些动心,1933年3月14日,在致高语罕和夫人王灵均的信中,他说:“《自传》尚未动手,此时不急于向人交涉出版。倘与长沙老友一谈,只要他肯即时出版付印,别的条件都不重要。” 《自传》就要动笔了,他让狱外的朋友借来了《马克思传》《达尔文传》和托洛茨基的《我的生平》,以从阅读中借鉴和获取灵感。灵感终究还是没有来,恼人的官司缠在身上,他怎么也轻松不下来。10月13日,在给汪孟邹的信中,他几乎断绝了写自传的念头,他说: 自传尚未动手(或不名自传而名回忆录,你以为何如?或名自传了),如能写,拟不分为少年期等段落,因为我于幼年、少年的事,一点也记不得了,即记得,写出也无甚意义。我很懒于写东西,因为现在的生活,令我只能读书,不能写文章,特别不能写带文学性的文章,生活中太没有文学趣味了!我以前最喜欢看小说,现在见了小说头便痛,只有自然科学、中国文字音韵学等干燥无味的东西,反而可以消遣,所以不大有兴味写自传。你可以告诉适之,他在《自述》中希望我写自传,一时恐怕不能如他的希望。 这样一耽搁就是五年。1937年7月,已被冷场的《自传》,经一人挑头,又热了起来,这个人就是《宇宙风》的陶亢德。1937年7月8日,他在给陶亢德复信中说:“许多朋友督促我写自传也久矣!……今拟正正经经写一本自传,从起首至五四前后,内容能够出版为止,先生以为然否?” 陈独秀是文章里手,从1937年7月16日至25日,只用了10天时间,就完成了《实庵自传》的两章:《没有父亲的孩子》和《从选学妖孽到康梁派》,共计1.3万字。他在稿本上写道:“此稿写于1937年7月16日至25日中,时居南京监狱,敌机日夜轰炸,写此遣闷。”8月中旬,陈独秀将书稿寄往上海陶亢德处。 “为陈独秀不能完成自传哀” 陈独秀“遣闷”之作的《实庵自传》,在陶亢德看来如获至宝。他立即发布广告,称之为“传记文学之瑰宝”,对陈独秀终于如约交出书稿,极为称道,并附编后记说:“陈先生是文化导师,文坛名宿,搁笔久矣!现蒙为本刊撰文,实不特本刊之幸也。”《宇宙风》连载于散文十日刊的51、52和53期。 陶亢德似乎注意到书稿上所写“写此遣闷”,故在连载时,特意给读者提示“每期都有”。而汪孟邹在印发《实庵自传》单行本的《刊者词》中也说:“本集是《实庵自传》的初两章,然可从中窥见作者少年的环境和与其特有的奋斗精神。先为刊出不是无有意义的。”“每期都有”和“先为刊出”,都是造成既成的事实,以催逼后续篇章的完稿。 出狱后的陈独秀,那种炽热的爱国热情已被全民抗战的烈焰所燃烧,不是写文章就是发演讲,可谓全心全意,哪里还顾得上续写自传,尽管陶亢德一再催逼,他仍是不为所动。 陈独秀这“一个时代权威的自传”,尽管只写了“《实庵自传》的初两章”,仅写了“作者少年的环境和与其特有的奋斗精神”,却已在读者中产生巨大的影响。以至陈独秀逝世时,有人在悼念文章中写道:“陈独秀死了,我不为独秀的生命哀,也不为独秀的不能成功哀——因为政治上的成功不一定是真的成功,失败不一定是真的失败——却为陈独秀不能完成他的一个自传哀。”(张家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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