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辩证地看待毛泽东对陈独秀的评述
毛泽东对陈独秀的评述经历了从赞颂到批判的过程。大致说来,1927年以前,毛泽东对陈独秀充满了崇敬。1927年,因陈独秀不赞成毛泽东在湖南搞激进的农民运动,双方渐起冲突。“八七会议”是毛泽东对陈独秀的评价从颂扬到批判的转折点。会议正式解除了陈独秀中共最高负责人的职务,并承认此前的中央指导机关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毛泽东在会上认定“国际代表报告的全部是很重要的”,并对陈独秀在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揭发和批判。从1927年到1949年,毛泽东虽多次批判陈独秀的错误,提醒全党不能重犯陈独秀的尾巴主义、绝对主义等右倾错误,但也始终承认陈独秀是其接受马克思主义、走向革命的引路人,承认陈独秀是“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做了启蒙运动的工作,创造了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毛泽东仍在不少场合提起陈独秀,但与1949年以前相比,批评、指责的多,正面肯定的少。1951年,毛泽东欣然同意胡乔木在《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中把陈独秀是五四时期“最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宣传者和党的发起者”改为“有很大影响的社会主义宣传者和党的发起者”。1953年底,在民国时期累计印刷十次,共计印行三万两千册的《独秀文存》被禁。该书收录了陈独秀从1915年到1921年所写的主要论文、随感和通信。
据笔者统计,目前可以查找到的毛泽东提及陈独秀的次数接近120次。如何辩证看待毛泽东对陈独秀的这些述说,特别是评价性的看法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需要特别重视:
(一)毛泽东的任何一次评价都不是对陈独秀一生的评价,不能以他的某次评价作为对陈独秀的盖棺定论。陈独秀一生变化繁复,康党——革命党——自由派——共产党——反对派——自由派,这是他的主要人生轨迹。这个轨迹中的任何一部分都不能简单地用片言只语来评判。比如毛泽东曾称陈独秀为反革命,这个概念不仅不能用来概括陈独秀的一生,而且也不宜用来评价脱离共产党之后成为反对派领袖的陈独秀。当时陈独秀等人虽然不赞成共产党领导的武装斗争,但他们至多只是在言论上发发声,在行动上并没有采取任何反共措施。他们是把蒋介石和国民党作为自己的主要敌人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他们应该是共产党的同路人。值得一提的还有,“九一八事变”后,陈独秀不仅率先提出建立“抗日联合战线”,还与彭述之、罗汉联名致信中共中央要求合作抗日,但当时中共正处在极左路线统治下,对陈独秀等人的建议未予理睬。
(二)毛泽东对陈独秀的一些正面评价,如“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五四运动中代表左翼”、“创造了党”等虽已被学者们普遍认可,但这些说法其实比较简单化。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思想解放潮流的汹涌,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触碰陈独秀研究中的禁区,毛泽东的《如何研究中共党史》及其在中共“七大”期间的一些讲话、报告被先后发掘出来,成为替陈独秀翻案、平反的重要依据。这个工作对推倒过去强加给陈独秀的不实之词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今天看来,毛泽东的这些提法仍需要进一步地分析和研究,若是因为它们肯定和褒扬陈独秀就简单地全盘接受,无助于我们正确地认知历史。
“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很多学者都借毛泽东的这句话来高度评价陈独秀在五四运动中的贡献。但严格地讲,这句话并不确切。五四运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五四运动是一场自发的群众性爱国运动,它的发生跟梁启超、林长民、蔡元培有着直接的关系,跟陈独秀的关系并不大。有人举出陈独秀刊登在1919年5月4日《每周评论》上的文章《两个和会都无用》,论证他和五四运动的发生有着直接的关系,但他们忽视了时间问题,即北京各高校的学生酝酿游行示威是在5月3日,5月4日学生们走上街头时没有也不可能读过陈独秀发表在5月4日《每周评论》上的文章。
相比较而言,毛泽东的另一个评价——陈独秀是“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比上一个评价要合适一些。五四运动时期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大体上等同于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面旗帜,他在当时对一般青年而言确实有一股非同凡响的感召力,因此称之为“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有相当的道理。但同时要看到,倘若没有胡适倡导的白话文运动,没有蔡元培力邀陈独秀出任北大文科学长,没有蔡元培在北大倡导“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新青年》会有多大的影响、新文化运动能形成多大的声势都未可知。1940年,陈独秀撰文纪念蔡元培说:“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之必然的产物,无论是功是罪,都不应该专归到那几个人;可是蔡先生、适之和我,乃是当时在思想言论上负主要责任的人”。陈独秀的这一说法显然比毛泽东的总司令说更接近历史的真实。
毛泽东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分为左翼和右翼,认为“陈独秀、李大钊是代表左翼的”,胡适是“五四运动的右翼”,这一提法也有欠妥之处。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一场以提倡民主、科学,反对专制、愚昧为中心的思想启蒙运动,因此,自由的思想、自主的精神和批判的态度是五四精英群体的共性。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信奉“君子和而不同”、“真理愈辩愈明”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原则,个体之间思想有差异,对同一问题有不一致的看法,乃至进行思想交锋与辩难都是正常的行为。毛泽东把胡适认定为“五四运动的右翼”,可能与胡在《每周评论》上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有关。但李大钊在致胡适的信中明确说自己有的观点和胡适“完全相同”,“有的稍相差异”,这说明李、胡的观点并不是一个完全对立的关系。胡适收到李大钊的来信后,完全以君子的态度行事,为来信加上“再论问题与主义”的标题,然后全文刊载在自己主编的《每周评论》上,双方开诚布公地进行讨论、切磋。此后两人的友谊和感情丝毫未受这次争论的影响。1922年5月,胡适在《努力周报》上提出以建立“好政府”为核心的政治改良思路,此时李大钊已是中共北方地区的负责人,但他仍在由胡适起草的《我们的政治主张》上签名表示赞成。对胡、李二人关于问题与主义的争论,陈独秀表示:“改造社会和行船一样,定方向与努力二者缺一不可。”
毛泽东说陈独秀“创造了党”。这是说陈独秀是党的缔造者之一,即陈独秀和其他人一起“创造了党”。这一看法无疑是正确的,但稍有不足。从陈独秀在建党时期的贡献看,他应该是“最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宣传者和党的发起者”,即党的最主要的缔造者之一。
(三)在毛泽东有关陈独秀的评述中,讨论陈独秀大革命后期错误的内容最多、最丰富,辩证地对待这些论述,应该看到:
1、毛泽东曾用“幼年性”概括大革命失败的原因,这值得研究者们特别重视。提及大革命失败的原因,过去的教科书讲得最多的就是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但实际上毛泽东对大革命失败的原因还有如下一段表述:
“中国共产党方面,在第一次统一战线时期,它是幼年的党,它英勇地领导了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的革命;但在对于革命的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认识方面,却表现了它的幼年性,因此在这次革命的后期所发生的陈独秀主义能够起作用,使这次革命遭受了失败。”
毛泽东这里提及的“幼年的党”、“幼年性”,很形象、很贴切。从1920年中共早期组织成立算起,到1927年大革命失败,中共也不过7周岁,而它的合作者中国国民党,若从1894年兴中会成立算起,已过而立之年,有丰富的斗争经验,有领导辛亥革命、护法运动等光荣历史,还有孙中山这面在当时的中国影响很大的旗帜。幼年的共产党虽然初生牛犊不怕虎,敢想敢干敢革命,但在如何革命,即“对于革命的性质、任务、方法的认识方面”还很懵懂,还不懂得把革命的原则性与策略性统一起来,还缺少革命的经验。毛泽东关于大革命时期党还幼稚、不成熟的这段话也有学者在文章中引用过,但真正从这一视角研究大革命失败原因的文章还很少见。
2、毛泽东反对把陈独秀一棍子打死,他提出的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的主张非常精彩,非常有见地。1945年5月,针对有的同志不愿意选犯过错误的人作中央委员,毛泽东指出:“如何对待犯错误的人,过去八七会议不要陈独秀出席,后来又不选他,过去还有人主张所有犯错误的人都不要,这些都是不对的。”党的“六大”“把陈独秀赶走得干干净净”,“选举出的中央纯洁得很”,但并没有就从此万事顺利,后来我们党“还是闹了纠纷,出了岔子,翻了筋斗”。他认为当时中央在处理陈独秀的错误问题上有不妥之处,“一方面,没有使干部在思想上彻底了解当时错误的原因、环境和改正此种错误的详细办法,以致后来又可能重犯同类性质的错误;另一方面,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未能团结更多的人共同工作。”毛泽东指出,过去中央以惩办主义的方式方法对待犯错误的人,从感情上说是可以理解的,但不够冷静和理智,“感情和理智这两个东西”没有统一起来,没有“把理智放到第一位”。“过去对陈独秀,对李立三,痛快明了,从感情上说倒很痛快,没有烦恼,但结果搞得不痛快,很烦恼。世界上的事,往往是这样,就是为了痛快,往往反倒不痛快,而准备了不痛快,不痛快或者可以少一点。所以我们要下决心不怕麻烦,下决心和犯过错误的同志合作。”毛泽东认为对待犯错误的人,要采取“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方针,才能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3、毛泽东把陈独秀作为大革命失败的第一责任人有失公允。众所周知,当时的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受共产国际的领导,而由于多种原因,共产国际也不是一个独立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组织,而是被苏共和苏联所控制的维护其利益的工具。所以,斯大林及其领导下的共产国际才是大革命失败的第一责任人。陈独秀在《告全党同志书》中说:“我自从一九二〇年(民国九年)随诸同志之后创立本党以来,忠实的执行了国际领导者史大林季诺维也夫布哈林等机会主义的政策,使中国革命遭了可耻的悲惨失败”。有人可能认为陈独秀这是为自己开脱,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是宏观的指导者,陈独秀领导下的中共中央是中国革命的具体指导者,理应负更大更直接的责任。历史的事实是,当时陈独秀和中共中央在中国应如何革命的问题上真是“使唤丫头拿钥匙——当家做不了主”。“从1923年到1927年的5年中,苏共中央政治局为讨论中国革命问题开过122次会,作出过738个决议,平均下来一年是147.6个决议,也即平均两天半一个。这么大量的决议、指示像雪片似的从莫斯科飞来,有的是直接给中共中央的,有的是通过共产国际的代表来指导中共中央的。大事如孙中山在世时为实现国共合作,要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小事如蒋介石执掌国民党大权以后,什么时候派什么人去找蒋介石谈话,谈话要注意什么等,都有指示。”1924-1927年,共产国际有代表常驻中国指导中共工作,大批苏联顾问直接参与中国革命,指导国民党的改组、建军、北伐等具体工作。国际代表和苏联顾问在中国是“太上皇”,他们的实际权力超过中共的领导者,遇有重大问题往往只能听从他们的意见。
在把大革命失败的主要责任推给陈独秀的同时,毛泽东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其他一些论述中,对陈独秀在这一时期的历史功绩采取了淡化的叙事方法。譬如《决议》中写道:
“在一九二一年至一九二七年,特别是在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中国人民的反帝反封建的大革命,曾经在共产国际的正确指导之下,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的影响、推动和组织之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伟大的胜利。中国共产党的全体同志,在这次大革命中,进行了轰轰烈烈的革命工作……在中国革命史上写下了极光荣的一章。但是,由于当时的同盟者国民党内的反动集团在一九二七年叛变了这个革命,由于当时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集团的联合力量过于强大,特别是由于在这次革命的最后一个时期内(约有半年时间),党内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思想,发展为投降主义路线,在党的领导机关中占了统治地位,拒绝执行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同志的许多英明指示,拒绝接受毛泽东同志和其他同志的正确意见,以至于当国民党叛变革命,向人民突然袭击的时候,党和人民不能组织有效的抵抗,这次革命终于失败了。”
1921-1927年,陈独秀是党的最高负责人,在叙述这段时期的成绩时,他的贡献被隐没到“中国共产党”和“党的全体同志”中去了。但在述说大革命失败的原因时,他又被单独点名,其责任又被凸显出来了。“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从公正的角度看,功是功,过是过,功固然不能抵过,但因瑕而掩瑜也不合理。
4、毛泽东对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带有主观色彩,但毛泽东在反思“陈独秀主义”中提出的革命原则与策略应该得到珍视。
过去说陈独秀在大革命时期实行“一切联合,否认斗争”政策,不敢同国民党右派斗争,放弃了无产阶级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主要是指中共在国民党“二大”、中山舰事件以及整理党务案问题上的三次妥协。目前学者们根据相关的史料已经得出了明确的结论:在国民党“二大”上主张让步的是苏联顾问鲍罗廷,其目的是“不吓跑中派和不无所谓地刺激右派”;中山舰事件发生后,中共广东区委和苏联顾问季山嘉主张反击,但比季山嘉地位更高的苏联访华使团团长布勃诺夫建议退让,最终莫斯科采纳了布勃诺夫的主张;蒋介石在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提出“整理党务案”时,彭述之受中共中央委派到广州指导出席此次会议的中共党团,曾明确表示“不能接受”,后来鲍罗廷却按照莫斯科的指示接受了蒋介石的要求。
对于所谓陈独秀压制工农运动的问题,不少文献都能证实,随着北伐战争而兴起的工农运动虽对北伐的胜利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着不少过火的行为。当时武汉、长沙、广州的工人“工资加到骇人的程度,自动缩短工作时间至每日四小时以下,随便逮捕人,组织法庭监狱,搜查轮船火车,随便断绝交通,没收分配工厂店铺”等,这些极其过分的事在当时都是极平常而普遍的。在乡村,农民喊着“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口号,吃大户、游街、擅自捕人杀人的现象随处可见。陈独秀一方面积极鼓励党员“到农民中去”,并成立以毛泽东为书记的中央农委,指导农民革命,另一方面及时纠正工农运动中“左”的做法,这一切无可厚非。过去人们从“工农运动天然合理论”出发,“把大革命失败的原因看成是纠‘左’的结果,其实,这是一种历史的误解。”
说陈独秀不重视军队工作、不懂得武装斗争的重要性,这也不符合历史真相。事实是斯大林和共产国际莫斯科一直不允许中共组建自己的军队。苏联出人出钱帮助国民党建立黄埔军校,培训军事干部,并多次送给国民党大量的军刀、大炮、来复枪、机关枪、子弹和炮弹,却只给中共送来一些马列主义的小册子,没有给过一杆枪和一颗子弹。在大革命中,陈独秀曾向国际代表交涉,希望能把支持国民党的枪械匀出一些给中共,以武装农民,建立“独立的军事势力”,却被国际代表以容易“惹起国民党的疑忌及农民反抗国民党”为借口严辞拒绝。许多人都把共产国际五月紧急指示中提出的“动员两万共产党员,再加上来自湖南、湖北的五万革命工农,组建几个新军”,作为斯大林重视中共军队建设的依据,拿陈独秀拒绝执行莫斯科的这一命令作为他犯了右倾机会主义的证据。问题是此时已经到了1927年6月,当时中共如何能获得这么多军械,并迅速把普通工农训练成军队?没有枪支,怎么组建军队?没有枪械,没有训练过的普通工农又怎么打仗?
综上所述,大革命时期中共虽然存在着不少右倾错误,但把这些错误不分青红皂白全部归到当时党的最高负责人陈独秀身上是不公正的。
毛泽东把大革命的失败归结为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明显不符合历史实际,但毛泽东是个善于总结历史经验、善于从失败中寻找新路的伟人。他把大革命的失败归罪于陈独秀而不是斯大林和共产国际,可能是因为在特殊历史环境下无法言说。但是他提出的不少建议,如要注重军事,党在统一战线中要注意保持独立性等,确实切中了大革命失败的要害。此后,在探索中国革命的道路中,毛泽东把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界定为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革命,并把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确定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1930年他提出了“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的伟大结论,从而在事实上提出了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革命道路的思想,后来独立自主成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之一。这些都与毛对大革命时期“陈独秀主义”的反思有着密切的联系。
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述,毛泽东在评说大革命后期陈独秀所犯的错误时,除用过右倾、右倾机会主义这些学界熟知的概念外,还用过很多概念,如陈独秀主义、陈独秀路线、投降主义、修正主义、尾巴主义、绝对主义、保守的主观主义等,这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有很大差别的。比如修正主义,它来自于19世纪末德国社会民主党内以伯恩斯坦为代表的一部分人主张根据变化了的形势“修正”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提出来的一些社会主义原则和理论。苏共二十大以后,毛泽东认为苏联的赫鲁晓夫不仅丢掉了“斯大林这把刀子”,而且列宁这把刀子“也丢掉相当多了”,因此他认定赫鲁晓夫犯了“修正主义”错误。此后毛泽东在述说陈独秀的错误时,就多了一个修正主义的概念。虽然陈独秀在大革命后期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但他从未提出要修正马克思主义的任何原则,把陈独秀的错误和“修正主义”、“伯恩斯坦主义”绑定在一起,显然是不恰当的。再如“投降主义”,陈独秀一生虽然多次被捕,但从未对敌人屈服,或出卖阶级、国家、民族利益,更没有在担任中共最高负责人期间指派任何人与敌对势力达成妥协。大革命时期中共对国民党有迁就和退让的行为,但当时是国共合作,对国民党让步不同于向敌对势力让步,更何况这些让步执行的是共产国际的指示。因此,毛泽东除了使用右倾机会主义外,又使用修正主义、投降主义、保守的主观主义等概念阐述陈独秀在大革命后期的错误,并不能引导人们从多角度来认知错误,反而会导致不少误解和误读。
(四)对陈独秀的托派问题应该作细致深入的辨析。
改革开放以后,研究陈独秀托派问题的文章已经很多。这些文章或站在同情、理解陈独秀的角度,或站在维护党史陈说的立场,但有一点毫无疑问,即都否定过去那种把托派和汉奸、反革命联系在一起的调子。笔者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1、托洛茨基是俄国十月革命时期仅次于列宁的领袖人物,不是混入革命队伍、投机革命或企图破坏革命的匪徒。列宁去世以后,斯大林和托洛茨基之间的斗争固然存着一些政策和方针上的分歧,但更主要的是权力之争,不涉及到坚持还是背叛列宁主义的问题。斯大林用极其残酷的手段对付联共(布)党内的反对派,将在权力之争中败北的托洛茨基开除出党、逐出苏联,直至肉体消灭,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开了用暴力消灭持异见者的恶劣先例。
2、在中国革命问题上,托洛茨基和斯大林互有对错,但托反对死守党内合作的形式,主张因时而变,“以党外联盟取代党内合作”无疑比斯大林略高一筹,而这正是大革命时期陈独秀多次提出而被斯大林否决的主张。陈独秀虽然认同托洛茨基对于中国革命问题的见解,但并不等于他赞同托洛茨基的全部思想和理论。因此,用托洛茨基主义来概括陈独秀的思想主张实际上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
3、八七会议以后,中共党内左倾思潮频发,在政治上认识不到“必要的策略上的退却,借以有计划地保存革命阵地和收集革命力量”的重要性,在组织上搞“宗派主义的过火的党内斗争”,在方法上大搞“脱离群众的盲动主义、军事冒险主义和命令主义”。1929年下半年正是向忠发、李立三主持中央的时期,在狂热的左倾冒险主义情绪影响下,他们听不进任何批评。陈独秀于1929年8月5日、10月10日、10月26日,本着对党负责的精神,不避忌讳,向中央进言,指陈当时中央过于夸大了国民党政权的危机,同时对新的革命高潮到来又过于盲目乐观,建议中央停止各种盲动主义行为,用合法合理的斗争争取群众。陈独秀的批评引起了向忠发、李立三的强烈不满,李立三等人以中央的名义警告陈独秀不得发表与中央不同的意见,否则将开除其党籍。这激起了脾气倔强的陈独秀极大的反感,进而引发了双方更大的冲突。陈独秀的信当然不可能全对,但当时的中央负责人若是能像陈独秀希望的那样,“稍稍抑制自己的偏狭性”,平心静气地把他的意见详细审查一下,那么对党、对革命、对陈独秀都会是一件幸事。遗憾的是,事情朝着陈独秀期望的反面发展了。
过去有不少学者认为陈独秀不服从党的决定,无视党的一再警告,在党内宣传自己的思想主张,因此开除陈独秀出党是加强党纪、维护党的团结的必要手段,是正确的。这种看法值得商榷。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纪律,它一方面主张在党内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另一方面强调下级或少数人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对于这种少数人意见保留权的必要性,列宁曾指出,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必须要“考虑少数派(不管是什么样的少数派)在我们党内的法律地位问题”,“必须在党章中保证一切少数派的权利”,要“让少数派成立一个(或一个以上)著作家小组,它有权派代表参加代表大会并享有充分的‘舌头自由’。必须提出最广泛的保证,让批评党中央机关工作的党的书刊能够出版。”过去不少人把民主集中制下少数(人)意见的保留权理解为少数意见的“存在权”和“坚持权”,没有认识到还应包括少数意见的“告示权”和“争辩权”。缺了后两种权利,少数意见的保留权就没有多少意义了。从党员享有少数意见告示权和争辩权这两个方面看,当时向忠发、李立三主持下的中央开除陈独秀的党籍的做法确有不妥和过分之处。
4、开除陈独秀出党,从中共方面看是左倾错误的一部分,从国际共运看则是斯大林利用共产国际“在世界范围内反右倾、反托洛茨基反对派的必然结果。”1927年11月,联共(布)中央将托洛茨基开除出党,之后,托洛茨基先是被流放到阿拉木图,不久又被苏联政府驱逐出境。与此同时,1928年2月,共产国际执委会第9次全会通过决议,号召各国共产党“展开无情的斗争来清除托洛茨基集团”;1928年7月,共产国际六大通过决定,“凡是参加托洛茨基反对派和宣传其观点的人,都不能留在布尔什维克党内”。共产国际直接插手了中国的托派问题,1929年10月,共产国际远东局在其所作的决议中认定陈独秀给中共中央的信“表达了最右倾的,而且常常也是反革命的观点”,陈独秀及其拥护者“还在沿着反共、反党方向发展”,决议要求中共“同一切右的倾向进行无情的斗争”,并“从党的队伍里清除右倾机会主义者和小资产阶级托洛茨基主义分子”。1929年10月26日,共产国际指示中共“执行无情的斗争,反对陈独秀的取消主义的政纲”;“肃清自己的队伍,去掉暗藏的托洛斯基派和取消派”。从这些文件看,当时中共以那样决绝的态度对待陈独秀,实际上执行的是斯大林和共产国际的意图。
综上可知,陈独秀被开除出党主要是因为在联共(布)党内斗争的大背景下,他接受托洛茨基有关中国革命的理论,不甘心做斯大林指导下的中国革命失败的替罪羊,而不是因为犯了宗派主义和分裂党的错误。证诸史实,中共开除陈独秀在先,陈独秀组织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在后。毛泽东也承认陈独秀“有政治纲领”,是在“党外搞反党活动”。
傅斯年说:“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这当然不是说史学不需要理论和方法,而是说史料的收集、阅读、整理、辨析是历史研究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党史也是历史,它的繁荣、进步需要不断发掘资料,大量占有资料,然后从中得出实事求是的结论来。倘若不是这样,而是从某些文件或某个领导人的论述出发,找些一鳞半爪的史料作支撑,甚至“削足适履”,阉割或曲解史料,必然影响党史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毛泽东乃一代伟人,他对陈独秀的许多评说非常精彩,但倘若我们不是在充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辩证地看待和理解这些评述,那么就不可能对陈独秀一生的是非功过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评价。
作者简介:
杨宏雨(1965-),男,江苏淮安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
陆婷(1988-),女,安徽宿州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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