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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笔记之:再录陈独秀之伟大思想

  发表日期:2011年11月3日          【编辑录入:sdtcj

    阅读笔记之:再录陈独秀之伟大思想 整理:田成杰

 

  近日整理旧笔记,透过有关陈独秀的一些文章,再次体会到了陈独秀思想的伟大。特摘录之。

 

  ……他(陈独秀)反对中共「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在当时看来是错误的,但他对中共长期在农村环境中发展,会被「农民意识化」的警告,却被后来的历史证明是伟大的预言。……

  ——太伟大了!

 

  一位南京大学的政治学教授大胆地发言到:“从今以后的中国必须在陈独秀的无产阶级民主主义理论上建设中国。”从某种意义上讲,自从MZD开国、邓XP建国以来,陈独秀的后期思想的复兴,将为人民中国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提供探照灯。

——赵京:《陈独秀:问题、思想以及“复兴”的可能》

 

  ……而19401941年陈独秀对没有民主的见解有重大改变,认为斯D林的罪恶是来源于无产阶级独@裁(无产阶级专@政)。「斯大L一切罪恶,乃是无产阶级独@裁制之逻辑的发展。」,那就不是S大林不要民@主,而是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没有民@主。「十月革命以来苏联制度就违反了民@主制之基本内容」。「独@裁制产生了斯D林,而不是斯D林才产生独裁制。」「所谓『无产阶级独@裁』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即党@的独@裁,结果只能是领袖的独@裁。」这样,陈独秀的民主主义思想也就从承认无产阶级专@政,发展为否定无产阶级专@政。

  ——刘平梅:《陈独秀晚年思想的演变——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主义》

 

  陈独秀在上面两封信所说的话是惊人的。他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他过去主张的一切。要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提出的,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核心问题。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否定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那么,不仅要对布尔什维克理论重新估定,也要对马克思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重新估定了;不仅要对列宁、托洛茨基重新估定其价值,对马克思、恩格斯也要重新估定其价值了。(刘平梅:《陈独秀晚年思想的演变——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主义》)

  ——为什么不呢?难道马克思、恩格斯就不能动吗?这恰好说明了陈独秀的伟大和不教条!现在中国大陆的学者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好像一遇到诸如马克思、MXD思想之类,就认为是终极真理了!不仅不敢出动,还每每用他们作为证明之教条!

 

  ……陈晚年对斯D林主义的反思批判,表达了一位思想先行者的深刻洞见,它不仅早于胡适等自由主义者和张东荪等社会民主主义者,而且早于哈耶克、波普尔(Karl Popper)等西方思想家。几年以后,哈波二氏于二战临近尾声时相继出版了《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y)。陈关于斯D林主义与希特勒主义之亲缘性的观点,战后则成为西方二十世纪历史和思想史研究的持久课题。

  ——高力克:《陈独秀晚年的民主观》

 

  ……“言@#自由若要受法律的限制,那便不自由了。言论若是不自#由,言论若是没有,违背法律的自由,那便只能保守现在的文明,现在的法律,决不能够创造比现在更好的文明,比现在更好的法律。”“原本受到专@制主义迫害的人们在掌握政权以后,却反过来又以专#制主义压迫别人,唯我真理,唯我独尊,实行思想文化专@制。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就这样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无休止地演下去。”在言@#自由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上,陈独秀已经讲得再明白不过了。他的通俗说法是:言@@自由是父母,法律文明是儿子。现在的法律文明不过是过去的言#@自由的产物。将来要创造新的法律文明,就必须首先允许新的言@@自由。中国近代史表明,过去受压迫的人们在没有掌握政权以前呼吁言@#自由,而一旦掌握政权后便将自己的言论固定在法律上,不允许新的言#@自由。这样可悲可恶的现象不断延续重复,令陈独秀愤恨感叹不已。他表示“最奇怪的是旧言@#自由造成了现在的法律文明,每每不喜欢想创造将来法律文明的新@@@@由出现。”消除这种奇怪现象至今依旧是中国人所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凡依靠政@#权势压迫异己#@想推行唯我独尊的人们终将归天失败,尽管有时压迫者自身的思想含有合理成分,其失败的根源在于其压迫思@想言#论的做法。陈独秀所揭示的这个道理不仅当为思想家们所汲取,而且应该为当#权者们所自戒。那些自以为实行思想@#制便能安定久治的人们不过在重蹈历史的覆辙。顺乎潮流符合民心的思想终将冲破强权设置的重重障碍而流行于世。

  陈独秀还认为言@##由的核心是政@@##自由,而政治#言论自#由首先是发表反对#政府反对法律的言#论的自由。如果人们对政府和法律不能批评和反对的意见,只能发表拥护和赞成的意见,也就无所谓言论##由。“若认为人民发言反@#政府或政府中某一个人,即为有罪,则只远在二千年前周厉王有监谤之巫,秦始皇有巷议之禁,偶语之刑,汉武帝更有腹诽之罪,彼时固无所谓言#@自由也。而廿世纪之民主共和国,似乎不应在此怪现象。陈独秀对国民党政府迫害不@@@#者的罪恶的批判具有普遍的深远的历史意义。一个政#府如果不允许宣传与自己的主义“不相容之主义”,那么在实质上便同封建专#制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无二。是否允许不#同政@见的发表,这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民是否享有言##$由的根本标志。这一看法已为文明国家所普遍接受。陈独秀所阐述的这个道理虽然明白无误,然而它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一直未被当道者所接受。这就难怪陈独秀对中国当道者的文明意识的低下感慨万千忿怒不已了。

  言#$自由不仅包括政@治言#论自#由,而且包括其他言论$自由。在其他言论%自由中,陈独秀针对中国社会假话空话流行的弊端,提倡说老实话的自由。他指出:“个人不说老实话,其事还小;政%府使人不敢说老实话,事情已经够严重了;社会不容许人说老实话,则更糟。”中国社会中说老实话的人之所以少于说谎话的人,其根本原因不在于中国人种的低下和卑劣。政%府使人不敢说老实话,这是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千年不易的传统。动辄以思#想入罪以言$论入罪,说老实话的人自然一天少于一天,说谎话的风气便一天盛似一天。人心不诚,世风日下,便成为二十世纪中国社会的不治之症。时至今日,说谎者阵容之庞大当属世界之最。势力小人说假话,自然不奇怪。然而读书人乃至科学家也都跟着说假话,诚然可悲了。西方人指责中国人是“地球是最会骗人的民族”、“在拉栖代孟,偷窃是准许的;在中国欺骗是准许的。”对此指责,笔者无言可对。牢笼%思想压迫%言论的结果必然会造就虚伪欺诈的民族。但愿中国人能够像陈独秀希望的那样,以说老实话为荣;但愿政府能够像陈独秀希望的那样,允许言%$自由。解放思想,解放言%论,科学才会发达,政府才会清明,社会才会有生气。

  在二十世纪中国,许多人一方面在口头上赞成言论$自由,另一方面却习惯于提倡统一思想。统一思想的口号已经成为人们所普遍接受不加质疑的社会观念。对此,陈独秀很不以为然。在抗日战争期间,有人主张将统一思想信仰作为各党%派合作抗日的条件。陈独秀指出,这未免太过幻想了,而且是一种“有毒害的幻想”。……中国人习惯于用强%权和暴力解决思想$%仰问题,由此便产生周而复始循环压迫的历史怪圈。

  ……

  ……为了阐明自己的爱国主义思想的精神,他提出了“应当不应当爱国”的问题。他说:“要问我们应当不应当爱国,先要问国家是什么。原来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和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他可以抵抗异族压迫,调和国内纷争;恶人利用他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这里提出了一个爱什么国家的问题。爱国必然涉及到一定的对象。作为所爱对象的国家究竟是否值得爱,这是爱国主义所应该弄清楚的问题。一般来说,爱国心或民族自爱心无可非议。在陈独秀看来,民族自爱心同个人自爱心具有相同的性质。个人自爱心无论如何发达,只要不伤害他人生存,没有什么罪恶。民族自爱心无论如何发达,只要不伤害他族生存,也没有什么罪恶。但爱国不能盲目。所爱国家对外不应压迫他国,对内不应压迫人民。如果没有这一界限,爱国心就是盲目的,甚至是有害的。对于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的问题,陈独秀的回答是明确的:“我们爱的是人民拿出爱国心抵抗被人压迫的国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爱国心压%迫别人的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杜钢建:《陈独秀的人权思想》)

  ——真不得了啊!把100年以后的社会都看透了!!(他的观点是否正确,看看文中这么多@#$%就足以证明了!)

  (管理@线www.earm.cn/田成杰 2011-11-3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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