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之后,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和五四爱国运动,在创建中国共产党以及大革命前期、中期所作的贡献,是功名盖世,没有第二个人能与之相比的。他不仅对中国的政治史、思想史、政党史、报刊史、文学史、教育史中都有着特殊的地位和贡献,而且他具有坚强不屈的革命意志和一往无前的革命精神,他曾八次遭通缉、四次被捕入狱,如“冰霜雪压心犹壮,战胜严寒骨更坚”,梅香四溢,浩气长存。表露出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伟人风貌。他一生为救国救民、为真理而奋斗,执着追求进化、民主、科学、爱国和社会主义五大根本问题,始终如一,至死不渝。尤其是他的彻底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强烈震撼着中华大地,闪耀着灿烂光芒。
(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正如有人说穿了的“就是从上到下的专制主义和从下到上的奴隶主义。”[见注(1)] 在长达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有民本思想,而无民主思想。封建时代统计者也强调重民、爱民、利民、为民作主等,但这只体现统治者不搞竭泽而渔,割肉饱腹而已。他们有时也采取所谓轻谣薄赋,施行“仁政”,其目的都是为巩固其统治地位。当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些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生产的发展,有利于民。但这些都是所谓“皇恩浩荡”,恩赐黎民的。他们之所以如此,因为统治者深知历史的经验教训,“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然而,专制的统治都和残暴、欺压、剥夺、腐败不能分离的,其对民众压迫愈深,势必反抗愈烈。在一定的条件下,势必应运而生一批先知先觉的民主斗士,陈独秀就是其中一位出类拔萃的英雄人物。他早期在中国这个古老大地上的漫漫长夜里点燃了民主火炬。他在数次东渡日本归国后,无论是在上海编辑“国民日日报”、合译“惨社会”,还是在主办“安徽俗话报”时,表面上是为开发民智、普及常识、暗里却反帝爱国、宣传革命。他当时主张对外反帝、对内铲除国贼,二者必须同时进行,中国才能得救。随着他又进一步提倡民权,反对君权,说:“这国是一国人的公有的国,并不是皇帝一人所有的国,皇帝也是这国里的一个人。”[见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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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任安徽都督府秘书长期间和以后,在讨伐袁世凯的斗争中,险遭杀害,在五花大绑面临枪决关头。他却怡然自处,还从容催促说:“要枪决就快点。”表露出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慨。后来虽未遭毒手,获释后但仍不改初衷,继续忘我奋斗。并常说:“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此前他所作的反帝反封建、为了救亡图存和一些粗浅的民主与科学的宣传活动。而此后民主主主义就成为他观察一切社会问题的出发点,把民权置于判断一切是非和决定取舍的唯一准则。1914年他在最有影响的民主刊物“甲寅杂志”上,发表“爱国心与知觉心”一文中的主导思想,就是“民权高于一权,民权的价值重于国家。”[见注(3)]。他认为辛亥革命只革了一个清王朝的命,并未革掉专制主义的命,专制主义仍然深深扎根于绝大部分国民头脑中。建立的中华中国,不过是一块招牌而已,袁世凯连这块招牌也不要了。他上下求索得出结论:救中国建共和,首要得进行思想革命。于是他决心发动一场清除专制主义思想带有浓烈启蒙色彩的新文化运动。他疾呼“凡违反科学与民主,哪怕是祖宗之遗留,圣贤之所垂教,政府之所提倡,社会之崇向,皆一文不值也。”
一九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他主撰的“新青年”创刊,他提出,“自主的而非奴隶的”,“进步的而非保守的”,“进取的而非退隐的”,“世界的而非锁国的“,”实利的而非虚文的”,“科学的而非想象的”[见注(4)]六条宗旨。并敬告青年:未来的国民是力排“陈腐朽败”的空气,不为旧社会菌毒所传染的新国民,是新鲜活泼而富有生气,具有独立的人格,合乎科学理性的现代国民。贯穿于这六条标准的中心就是“民主”与“科学”。这是新文化运动的宣言书,他高举科学与民主这两面大旗,对延续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展开一次大清算,把反对专制主义的斗争逐步引向一个空前广泛深入发展的新阶段。以此唤醒国人,特别是青年人,使他们懂得个人的价值,个人与国家关系,个人应有的权利与应尽的责任。新文化运动实质上是一次人的解放运动,它的巨大影响让人们觉悟到个人权利的重要,它要人们相信,民主政治之能否确立,关键在于人民是否真正觉悟到自居于主人的主动地位。尤其是对知识分子思想解放起了催化剂的作用,使他们中一部分人从根本上改变了两千多年来人生的基本价值取向,把他们在当时基本上还处在“升官发财”、“做人上人”的混沌、沉睡与谬误取向之中解脱了出来,使他们明白了:他们的任务是要挽救国家的危亡,要为争取国家现代化而服务,而不是再为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纲常礼教、伦理道德或某一个人而服务。新文化运动大大普及了民主观念,加深了人们对民主的理解。由于陈独秀发起和领导的新的思想文化革命运动,从而为以后的民主运动准备了新的生力军。1919年他又领导震撼全国“五四”爱国运动,从反对“巴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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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到宣传十月革命、宣传马列主义、为共产党的创建准备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毛泽东以历史唯物主义态度,在一九三六年曾对斯诺说:“陈独秀是我的马克思主义启蒙老师”;一九四五年在中共“七大”预备会上赞誉:“陈独秀是五四运动总司令”之后,接着又说:“那个时候有新青年杂志,是陈独秀主编的,被这个杂志和五四运动警醒起来的人,后来有一部分进了共产党,这些人受陈独秀和他周围一群人的影响很大,可以说是由他集合起来,这才成立了党。”
(二)
陈独秀早期民主思想是 名满天下,而晚期的民主思想,犹如一颗蒙上尘埃的明珠。随着社会主义在人类的实践,随着岁月的流逝,随着尘埃不断被冲刷,这颗被湮没半个多世纪之久的明珠,愈来愈放射出耀眼的光辉。
“相逢须发垂垂老,且喜疏狂性未移。”他晚年忧国忧民、壮怀未减,特立独行、奋斗不息。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不用扬鞭自奋蹄”。他无论在铁窗囚室小空间中,还是在贫病交加日子里,抑或是在生命行将结束的前夕,仍以他彻底地民主思想,注视着时局变化,并深思熟虑,认真反思苏联无产阶级专政的经验教训,而且敢于摸老虎屁股,不畏权势,只求真理,毫不含糊痛斥了斯大林这个当时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神圣不可侵犯的庞然大物。他说:“民主社会主义是人类前进的方向”。并认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在苏联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专政到反动派,我举双手赞成;但专政到人民,专政到党内,这难道是马克思、列宁始料所及吗?此无他贱视民主之过也,”[见注(5)]他认为,政治上民主主义和经济上的社会主义是相成而非相反的东西。民主主义并非和资本主义及资产阶级是不可分离的。无产阶级政党若因反对资产阶级及资本主义,遂并民主主义而亦反对之,即令各国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出现了,而没有民主制做官僚制之消毒素,也只是世界上出现了一些斯大林式的官僚政权、残暴、贪污、虚假、欺骗、腐化、堕落,决不能创造什么社会主义。所谓无产阶级独裁。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即党的独裁,结果也只能是领袖的独裁。任何独裁都和残暴、蒙蔽、欺骗、贪污、腐化的官僚政治是不能分离的。“[见注(6)]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不从民主制度上解决问题,一个斯大林倒了,会有许多个斯大林产生出来。”这些入木三分的见解,当时无论是国内还是在国外,几乎疫有人这样共识。当时在国际上虽有个别人,从表面上对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有不同看法,但也只是从感性上的提出一些疑惑。而陈独秀则是从理性上进行了深刻思考,并发表了一些惊动世骇俗的科学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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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下半年当他获悉苏联同德国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时,他愤怒指出:一个共产党当政的政府,同一个法西斯独裁政权携手言和是不能容忍的。不久,苏德又进攻了波兰,瓜分了这个中欧古国。他得知这一举世震惊的爆炸新闻时,怒目金刚,拍案而起,奋笔疾书,严厉遣责和声讨帝国主义集团和苏联背叛马克思主义的恶劣行径。并联系苏共当时对党内、军内实行大规模清洗和严厉镇压的情况,因而他把苏联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同法西斯专政相提并论。在他生命即将结束前,他仍精辟分析道:“非大众政权固然不能实现大众民主,如果不实现大众民主,则所谓大众政权或无产阶级独裁(专制)必然流为斯大林式的极少数人的克格勃政制,这是事势所必然,并非斯大林个人心术特别坏些。”[见注(7)]他反复严正指出:没有民主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必将导致反动的、法西斯专政。
无独有偶,20年后的1962年初毛泽东在中央七千人大会上“关于民主集中制问题”讲话也说过:“在我们国家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和党风民主,不充分实行无产阶级民主制,……就会变成修正主义国家,变成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化转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是反对的,法西斯式的专政。”可惜他的晚年悲剧,正是个人崇拜与专权、上下推波助澜,影响及于全党全国、导致十年文革巨大灾难。
(三)
陈独秀早期、晚期的民主思想是功名盖世和珠光方露,那么中期(即任党的总书记期间)的民主思想就空穴来风了。由于共产国际的粗暴干涉,由于大革命的失败,也由于墙倒众人推,什么“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尤其是国际代表在不准陈独秀参加的武汉八七会议上公开谴责陈独秀“在党内生活完全是宗法的社会制度,一切问题只有党的上层决定……党的民权主义完全成空话。”等等……[见注(8)]于是各种报刊上和各种著作上及领导人讲话中,党史学界里对上述不实之词,似乎已成定论。其实根据史料,只要认真研究和深入分析,陈独秀和李大钊在开创早期党风建设方面和民主制上是作出了卓越贡献的。陈独秀明确主张:中国共产党不采取党魁制,如孙中山先生之任国民党总理那样,而采取民主委员制,从委员中推选一个书记来负责联络之责,其他委员分担宣传、组织等各方面工作;权力不应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他认为委员制适合中国国情。指出:“设立书记,遇事公决,不仅可以确立党的民主生活,而且可以杜绝个人独裁以及官僚式的流蔽。”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担任1—5届总书记期间,身体力行。凡党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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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重大问题,都经过会议议决,曾不个人独断专行,他为中央起草的文件,先总是请中央的所有同志和有关人员,反复提出修改意见,注重集中大家智慧,再予以修正下达,这种做法已成为我党的一大优良传统。中共“一大”以后,陈独秀由广州回上海主持中央工作,1922年5月在上海的党员推举下,为中央起草了“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经大家提意修改后,于六月份公开发表;同年七月中共在上海举行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推举了陈独秀、蔡和森等组成文件起草委员会,蔡又推陈执笔。陈任劳任怨,拟出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宣言”,初稿先提交委员会讨论修改,后再提交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宣言”不仅丰富和发展了中共对于时局的主张,而且明确指出:中国社会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揭露了军阀是帝国主义侵略和压迫中国社会的工具;基本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和动力;制定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最低纲领即民主革命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帝国主义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宣言明确了革命分两步走的战略主张。特别是民主革命纲领成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各阶层群众的战斗旗帜,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当时革命斗争乃至以后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这个宣言,可以说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斗争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这个宣言的产生与当时陈独秀认真学习刻苦钻研马列主义理论善于结合中国实际分不开的。由于陈独秀有较高威望,往往在开会时,大家都十分尊重他的意见,而他早有察觉,非常自觉地不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在中央(扩大)会上,他一再公开表示:“如果中央的政策多取决于他的意见,难免会发生偏差,因此要求会议随时能予以纠正。他非常注重和关心调动大家积极性,鼓励大家发表不同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不搞“一言堂”。
陈独秀非常注重坚持按党的根本组织和领导制度,即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一九二五年九月中共在北京举行中央扩大会议,他提出:“应该及时准备退出国民党而独立,始能保持自己的政治面目,领导群众而不被国民党政策所牵制。”他的意见遭到了国际代表和多数同志的反对,但他尊重了多数,不坚持自己主张;一九二六年七月中央又举行了扩大执行委员会,陈独秀和彭述之在会上联合提案:“中共党员退出国民党,改为党外合作”。认为:“只有摆脱国民党对中国共产党的控制,我们才能执行一项真正独立的领导工农的政策。”[见注(10)]这个提案同样被国际代表反对和多数同志否决。陈独秀仍按少数服从多数行事。
陈独秀严于律己,勇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公开承认自己错误,同样为全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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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表率。他在中共“三大”和“五大”上作政治报告时,毫不隐瞒和护短,公开检讨自己错误,尤其是在一九二九年十二月总结和反思大革命失败的原因时,非常坦诚,中肯实在,在向中央致信告全党同志书中痛定思痛地说:“我固然不应该效万方有罪在予一人可笑的自夸口吻,把过去失败的错误而将自己除外。任何人任何同志指责我的错误,我都诚肯的接受。”他在叙述历次提议退出国民党屡次被共产国际所否决之后说:“当时认识不彻底,主张不坚决,动摇不定的我,深深沉溺在机会主义的大气中,忠实地执行了国际机会主义的政策,不自觉的做了斯大林小组织的工具未能自拔,未能救党,未能救革命,这是我及我们都应该负责任的……机会主义政策固然来源于国际,然而中国党的领导为什么不向国际抗议,而忠实的执行,这个责任又推向谁呢?……若是互相推诿,大家都各自认为没有什么错误,难道是群众错了吗?”[见注(11)]这个严于自我的解剖,是客观、公正、无私的,也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陈独秀个性倔强,脾气暴燥,易激动,如在会议上与人争议中,拍桌子,拂袖而去都是有的。但这只是他的民主观上的白壁微瑕,而不能否认他在开创党的民主制贡献的主流。就以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大会的年会制度而言,陈独秀是忠实、坚决、认真贯彻执行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一直所主张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度,以防个人专权和脱离群众。他在担任1—5届总书记的期间,就开了五次代表大会,至于中央工作会议和扩大会议以及特别会议,不下十余次之多,一切重大问题都是由会议公决。
苏联十月革命后即使战争时期,在列宁的领导下,代表大会的年会制曾未间断,而且会议公开进行,报纸上还开辟争论专栏。只是斯大林当权后,就逐渐改变了,最后竞使“十八大”和“十九大”相隔13年之久;中国共产党的七次代表大会相隔时间就更长了,达十七年。“七大”党章改代表大会年会为三年,但在大半为和平时期,还是过了十年才开“八大”。“八大”到“九大”全是和平时期,但相隔又是十三年之久。至于中央全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更不讲章法了,以致有些政治局委员七、八年没参加过政治局会议。而一些连中央委员都不是的人却可以经常出席或列席中央多数核心会议。不按党规党法办事,无论是苏联还是中国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可以这样结论:陈独秀在担任1—5届总书记期间,是我们党历史上民主较为充分广泛、党内民主氛围较为活跃的一个时期,毛泽东生前也曾肯定的。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并不否认陈独秀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没有偏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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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正如他自己一再表明的:“绝对不说人云和亦云豆腐白菜不病痛不痒的话,我愿意说极正确的话,也愿意说极错误的话,绝对不愿说不错又不对的话。”因此,本文在这里肯定他的主流,而对其交流方面就不作叙述。
历史是高悬的明镜。我们怎样反思建国后社会主义民主大道上所经的艰难而又曲折的历程,认真总结并把握历史发展规律,从而增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化的自觉性呢?
(1)小封建专制的残余,依然像一个幽灵式的在中国大地上游荡。这是阻碍主主化进程一个重量级的绊脚石。新中国的诞生(1949)与皇冠落地(1911年)仅相隔38年,其间有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的闹剧,有军阀割剧的混战,有国共合作革命军的北伐,有国共的十年内战,八年的抗日战争,三年解放战争,内战外战连绵不断,而新中国恰恰是从枪杆子里诞生的。38年在历史上是短暂的一瞬,而这一瞬使苍桑巨变,把历史一下缩短了几百年,这当然是中华民族一大幸事,也是全人类一大喜事。然而,它也带来了另一方面的不足。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儒家的三纲六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等残渣浊水,来不及打扫和清除,这些残余又常常穿起新的外衣,善于整容包装成使人们分不清它的庐山真面目。加上近代资本主义发育不良,先天不足,资产阶级的力量既脆弱,其影响更是微不足道。而我们在长时间里,用新包装起来的“社会主义”,其实是“民粹主义”,大批大反资产阶级、大割资本主义尾巴,从上到下的专制主义,从下到上的奴隶主义死灰复燃,人们才以为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进。所幸的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拔乱反正,大家木醒悟。看来陈独秀的早期号召“中国全民族都应该进入一个”用头立城“的伟大时代还得继续下去。彻底肃清封建专制的残余,才能加速民主化进程。
(2)应致力于建立健全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建国后的共同纲领“本是经过充分民主协商共同制订的;第一部大法(即宪法)也是经过长期酝酿,充分民主讨论,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的。但是由于没有民主政治制度和监督机制的保障,后来还是遭受了践踏和破坏。虽然毛泽东深谙历史之道,注重以史为鉴,而且深知找到了“民主”、“监督”之路,可以跳出那个“兴勃亡忽”周期率支配怪圈,但是由于没有民主上的政体作组织上的保证,到上晚年,仍是走上了“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地步。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分析毛泽东的晚年错误时指出:“现在有些人,把许多问题都归结到毛泽东同志个人品质上,实际上不少问题用个人品质解释不了的,重要的是个制度问题。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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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人物,也受到了一些为不好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致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见注(12)]可惜邓小平自己也未能认真实践,给历史留下了遗憾。
(3)必须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全民性的科学与民主大普及,让科学民主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铲除民众中的盲从、愚昧和麻木生存的状态,代之以独立的、自由的、解放的思想,这样才能彻底铲除专制主义的生存土壤。专制与愚昧是一奶同胞,往往相伴而生,相依而存,而民主与科学,有如一对战友,并肩作战,就能无往而不胜。提倡民主,必然反对专制,提倡科学,必然清除愚昧。
中外历史证明:专制是动乱之源。只有民主化,才能现代化,这是世界的潮流,顺之则昌,逆之者亡,苏联自溃,总根在此。一个国家如此,一个党也如此。正因为有鉴于此,邓小平在1980年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报告中认为,过去政治体制总病根是“权力过分集中。”他说:“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往往又集中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个人领导。……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见注(13)]邓小平同志对我们党过去的政体弊端高度概括,是切中要害的。这种集权往往在不少地方形成了第一书记是绝对真理,第二书记是相对真理,第三书记是服从真理,而这种集权,又往往导致腐败,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们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所以绝对的权力必然造成绝对的腐败。而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又莫过于腐败。要防范和化解这种危险,仅仅依靠教育、巡视检查和一般的监督,其作用都是有限的,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源头上做起,那就是实行最广泛的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因为失去监督的权力与拒绝监督的权力,结尾都是毁灭性的,这也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所以民主是腐败的天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以广泛的民主监督作防止腐败的消毒素,并形成制度化、法制化、全党全民一齐动手,这才有可靠的保障。
(4)从旧理念束缚中解脱,开创进取。民主既是人类前进方向,又是人类进化的一种动力。因此,民主不是手段而是目的,只有不断消除专制而扩大民主,人类才能最后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社会;民主不存在姓“社”姓“资”问题,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制更加充分、更加广泛;民主不存在什么“恩赐”问题,而是宪法赋予民众神圣使命和权益;民主也不存在影响稳定发展问题,专制乃是动乱之源,民主才是稳定发展的基础,是长治久安的治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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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总之自由、民主、人权、平等等都是人类共同创造的财富,我们就是靠发挥这些政治优势打败了国民党反动独裁统治而取得了政权,并通过宪法而加以巩固。假如我们放弃自由、民主、人权、平等这些政治优势,那就太令人大惑不解了。如今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下,我们要更加继续坚持发挥这些政治优势,才能不断开创新局面。
注:
1、 广东花城出版社《随笔》总第147期67页
2、 上海人民出版社《陈独秀大传》65页
3、 上海人民出版社《陈独秀大传》101页
4、 上海人民出版社《陈独秀大传》109—110页
5、 广东花城出版社《随笔》第145期11页
6、 广东花城出版社《随笔》第145期11—12页
7、 广东花城出版社《随笔》第145期12页
8、 上海人民出版社《陈独秀大传》第435页
9、 上海人民出版社《陈独秀大传》第350页
10、上海人民出版社《陈独秀大传》第367页
11、上海人民出版社《陈独秀大传》第470页
12、人民出版社《邓小平文选》第293页
13、人民出版社《邓小平文选》第288—2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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