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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张西曼为陈独秀辩诬案的历史资料

  发表日期:2004年12月11日      作者:张小曼     【编辑录入:多声

 
发表日期:2003年7月6日  出处:本人搜集和撰写  作者:张小曼  已经有214位读者读过此文

 

(注:以下附件以发表时间先后为序)

附件一

 

                   来函照登(傅汝霖等九人)

 

 大公报(武汉日报、扫荡报)台鉴:中国共产党内部理论之争辩,彼此各一是非,党外人士自无过问之必要;惟近来迭见共产党出版之《群众》、《解放》等刊物及新华日报竟以全国一致抗日立场诬及陈独秀先生为汉奸匪徒,曾经接受日本津贴而执行间谍工作。此事殊出乎情理之外,独秀先生平生事业早为国人所共见,在此次抗战中之言论行动,亦全国所周知,汉奸匪徒之头衔可加于独秀先生,则人人可任意加诸异己,此风断不可长。鄙人等现居武汉,与独秀先生时有往还,见闻亲切,对于彼遭此莫须有之诬蔑,为正义,为友谊,均难默缄,特此代为表白,凡独秀先生海内外之知友全国公正人士,谅有同感也。特此函请    贵报发表,为荷。并颂铎安

  傅汝霖、段希鹏、高一涵、陶希圣、王星拱、周佛海、梁寒操、张西曼、林庚白

 

                                                                                           原载1938年3月16日《大公报》                                                 《武汉日报》及17日《扫荡报》

 

附件二:

 

   (新华日报)      短评    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问题?                —─—要由陈独秀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汉奸组织                                                      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为断──

 

           昨日武汉日报等,载有傅汝霖等九人为陈独秀声辩函,其内容要点,系指中国共产党反对托派汉奸之举,为“共产党内部理论之争辩”,同时声明陈独秀不是汉奸。事实上,陈独秀因加入反革命托派组织关系,早在民国十八年秋季,已被中国共产党决议开除出党;陈独秀自从被中国共产党开除以后,随着整个托派的堕落反动而走入完全反革命的道路,这从过去十年来陈独秀及其所领导的托派分子一贯反对革命反对中国共产党和一切进步势力的言论和行动可以完全证实,托洛斯基奸徒分子根据匪魁托洛斯基与日德法西斯蒂的特务机关的协议,在苏联进行出卖祖国和暗杀革命领袖人物库毕雪夫、棉仁斯基、基洛夫及世界大文豪高尔基及其爱子的禽兽之行的异动;在西班牙组织别动队捣乱共和政府及共和军队的后方,响应和帮助德意法西军队及其走狗佛朗哥对西班牙人民的侵害;在中国,在“不妨碍日本占领中国”和“在中国造成日本进攻藉口事件”等原则之下,托洛斯基信徒遂成为日寇特务机关的奸细和侦探;这从托派刊物所发表的对于中国人民和国共及其他抗日力量的侮蔑和攻击的言论,以及黄公度张慕陶等勾结日寇和为日寇服务的汉奸行动,均可确切的证明。由此可见,中国托派汉奸,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敌人,而且是全中华民族的公敌;所有托派奸徒,不但是苏联及各国共产党的敌人,而且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先进人类的公敌;由此可见,把中国共产党反对托派汉奸的斗争,说成为“共产党内部理论之争辩”,是如何歪曲事实和缺乏根据;由此可见,陈独秀是否为汉奸问题,首先应该看陈独秀是否公开宣言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以为断!陈独秀之加入托派组织并领导其活动,既为举世皆知的事实,因之,今天想要证明陈独秀非汉奸,首先就要证实陈独秀确已脱离托派汉奸组织;而陈独秀是否已经脱离或正在准备宣布脱离托派汉奸组织,首先须要陈独秀本人的公开正式声明;否则抛开托派汉奸组织的主题不谈,而空洞的声明陈独秀非汉奸,或者陈独秀自己不声明其政治立场, 而只由 别人来越俎代庖,均是无济于事的。我们和中国民众对此问题已向陈独秀有一个简单明白的要求,就是他如果不甘与汉奸匪徒分子为伍,他应该公开坦白地宣言他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并在实际上反对托派汉奸的行动。

                       原载1938 年3月17日《新华日报  》第一版     

 

附件三:

 

                    来函照登(林庚白声明“应不负任何责任”)

 

记者足下:

本日大公报登载为陈独秀辩诬一函,列有贱名,查该函于友人持示时,经告以陈独秀为倡导新文化之有功者,吾人本中华民族和平,宽大,之精神,与东方政治家之立场,对于其人格,予以维护,原则上自可赞助,惟该函措辞,颇涉于共产党所指为托派者之语气,非国民党同志应有之口吻,当提出修正文句,乃倾读该函,并未更易一字。本人生平在政治上之主张,态度,素极坦白,雅不愿苟同!兹特郑重声明,本人于该函之内容,完全不能同意,应不负任何责任!敬乞贵报予以披露为幸,匆颂

著祉!                                                                                             林庚白二七,三月,十六日

 

                                                                              原载1938年3月17日《新华日报》第二版

 

附件四:

 

           (新华日报)      短评  再论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

 

    前日武汉日报发表傅汝霖发表傅汝霖等人为陈独秀声辩书后,于次日本报即对于该声辩有所评论,同时又收到林庚白先生的来函,说明他对前日武汉日报等报上发表之为陈独秀声辩书,他“本人于该函之内容,完全不能同意,应不负任何责任。”足见林先生“本人生平在政治上之主张,态度,素极坦白,雅不愿苟同。”我们对林庚白先生这种政治家的风度,深表敬意!这种大公无私,光明磊落之态度,足为全国青年之模范。

    林先生又说及:“颇涉于共产党所指为托派之语气,非国民党同志应有之口吻,”当此国共两亲密合作的时候,国民党同志不应把反对托派汉奸的斗争视作是“共产党内部理论之争辩” ,而应当把反托派汉奸的斗争,视作全国人民的责任,同时也是国民党同志的责任。只有国共两党同志亲密携手,不受托派汉奸之挑拨,才能巩固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陈独秀虽是一个文化人,但是并不能从此得出结论:说文化人就不会当汉奸。判断每一人,我们要从他的言论,思想,行动为出发点,如果一个文化人,他的言论思想行动与日寇汉奸托派相联系,他必然要堕入叛国的奸细,从陈独秀堕入托派的泥坑后,他已出卖了中国的文化,侮辱了中国的文化。如郑孝胥者,他不是研究中国古学的人吗?他只知盲目的忠君,所以他必然要堕入“满洲国”的汉奸集团。又如章士钊者,他不是一个学者吗?但是他的思想行动从来是与安福系的亲日卖国政策相联系,所以他在“三一八”替日寇惨杀中国同胞于前,现在又为日寇组织傀儡政府于后。又如布哈林何尝又不是文化人,但他的思想行动从来是反对列宁主义的,自一他堕入德日奸细的罗网后,他不是丧尽了人类的天良,进行暗杀,破坏,阴谋,侦探的工作,而成为叛国的奸细吗?

    陈独秀是否挽回他的文化人资格,这要看他的思想与行动能否公开脱离托派汉奸的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的行动,如果他本人不这样做,那么别人为他惋惜也是无益的。

                                                                       原载1938年3月18日《新华日报》第二版      

 

附件五:

 

          来函照登(张西曼表示“敢负责”为陈独秀“汉奸”问题辩护)

 

主笔先生:

日前早九时正和几位朋友谈到国内空前的精神团结和国军在东北战场挫败倭寇凶锋的英烈战绩,表示着无限的兴奋和感慨;同时又谈到苏联历次所公布的反革命案中各犯的变态发狂,不惜出卖国家民族利益于法西斯强盗,正和陈炯明缪斌诸逆认贼作父,危害民国的丑迹如出一辙。然而正因为苏联革命政权,有了一贯革命的纲领和纪律,得了全体民众的拥护和信赖,所以能够防患于未然,使国贼神奸一一伏法。(这节请参看去秋我替上海时事新闻刊行社印行的《苏联反革命案》一书的序文)。这时就有另一位朋友来访,拿出几封油印信柬,请为陈独秀先生表白“无汉奸关系”,我那时就慨然提笔签署,不过还曾要求过将内容酌加修改。我为什么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呢?就因为在他出狱后,作过数度的访问。由他那抵抗倭寇侵略的坚决态度和对我所创中苏文化协会的伟大使命及中苏两友邦联合肃清东方海盗的热切期望中,可以证明他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在各种革命和救国力量集中三民主义旗帜奋斗救亡的现阶段中,自然是国家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除证据确凿的汉奸巨恶应由国家法律和民众力量痛加制裁外,断然要力求避免一切无谓摩擦和误会,方可群策群力应付时代的危机,现在倭寇已囊括我资源富庶的十省,民众的牺牲痛苦早非人境,分化宰割,大难日殷,我们一般许身国事的志士,应该痛定思痛,互相谅解,认清敌友,待罪图功。万不能稍存意气,重蹈以往覆辙,骨肉相残,殃民祸国。这是我频年最诚恳的希望和努力之点。至于当此民族解放战争关头,不许再有黄公度、缪斌一类卖国汉奸的产生,自是全国革命群众的公意和加紧防范的工作。余不赘。至希赐辟宝贵篇幅予以发表,无任感幸。

       此颂

       铎安

                                            张西曼拜启

                                               三月十七日

                          原载1938年3月18日《新华日报》第三版

                               收入《张西曼纪念文集》236至237页

 

附件六:

 

                短评    不容含糊和小心上当!(新华日报社论)

 

昨天本报接到张西曼先生的来信,就这个信的内容说,本无在本报发表的可能和必要;但因为满足张先生的请求,编者竟将这封信发表了。既然张先生的信已经发表,我们便不能不对张先生的来信表示我们的意见。首先,张先生对于苏联处置危害祖国的托派表示同情,这是使我们非常高兴的,足见张先生对于托派奸细的叛国危害的工作是表反对的。但是张先生在信里说,他对于为陈独秀表白信“还曾要求过将内容酌加修改”;但张先生却未明白告诉我们:到底他曾签名发表的那封信的内容,是否已照他的提议酌加修改过?现在发表的内容,他到底是否完全同意?如果那信的内容未照他的意见修改,而竟签名赞成,这是一种对政治问题不慎重不负责的态度;如果那信的内容是他完全同意的,他又有什么写信声明的必要?林庚白先生因为该信内容未照他的提议修改而公开声明不负责任,这确是一个光明磊落的负责的政治家的风度。我们认为张先生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含糊的。其次,张先生说,他所以为陈独秀辩护,不过是因为和陈独秀谈过几次话。在这方面,我们希望西曼先生小心上当:因为托派汉奸及任何阴谋间谍组织里的人的主要工作方法,不能不是口是心非的两面派的办法;因为如果他们亦公开说出他们心里所想的东西,那么,稍有爱国天良的人谁还理睬他们?!谁不反对他们?!如果他们到处露出他们的真面目,他们从什么地方可以取得别人的信任?他们从什么地方可以秘密地进行他们的阴谋?正因为这样,所以任何间谍,不在破案前,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间谍;现在托派汉奸分子中有许多人不敢在光天化日下承认自己参加托派汉奸组织。张先生的此次来信和原来张先生与另七个人签名发表的信一样,未曾说明一个中心问题:即他能否证明陈独秀是否已经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并是否愿意反对托派汉奸行动?如果张先生和其他任何人,对这个中心问题不敢以政治生命担保,其他任何方式为陈独秀声辩,均不能得到中国民众信任;因为陈独秀加入和领导托派汉奸组织活动,是尽人皆知的事实。林庚白先生认为前九人名义所发表之信有托派的语气,“非国民党同志应有的口吻”,因而声明对该信完全不负责任,我们认为这是国民党同志对共产党同志应有友谊态度的模范,是一个对日寇及汉奸应有严厉态度的典型。张先生为一国民党老党员,平时待人接物,向称持重,我们很希望张先生对此问题能重新加以考虑和表示。最后,我们再一次坦白声明:陈独秀现在还是否托派汉奸,要由陈独秀本人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以为断;他人用任何方法为陈独秀声明,不仅对问题本身无济于事,而且客观上会模糊和松懈中国人反对日寇及其托派汉奸底斗争的,这应当是一切爱国之士所不愿和不应做的事。

                                                                                                 原载1938年3月19日《新华日报》第三版   

 

附件七:

 

                     来函照登(陈独秀声明)

 

武汉日报编辑部诸先生左右、兹有致新华日报记者一封公开的信(原函附后)、请求  贵报发表、是为至荷、此祝  撰安、 陈独秀手启

                                         三月十八日

                                                                                            

陈氏致新华日报函

我在去年九月出狱之后,曾和剑英博古谈过一次话、又单独和剑英谈过一次、到武昌后、必武也来看过我一次,从未谈及我是否汉奸的问题、并且据罗汉说、他们还有希望我回党的意思、近阅贵报和汉口出版之群众周刊及延安出版之解放周报、忽然说我接受日本津贴、充当间谍的事、我百思不得其故、倾见贵报短评、乃恍然大悟、由此短评可以看出、你们所关心的、并非陈独秀是否汉奸问题、而是陈独秀能否参加反对托派运动的问题、你们造谣诬蔑的苦心、我及别人都可以明白了、你们对我的要求是、“他如果不甘与汉奸匪徒为伍、他应该公开坦白地宣言他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并在事实上反对托派汉奸行动”、我坦白地告诉你们、我如果发见了托派有做汉奸的真凭实据、我头一个就要出来反对、否则含沙射影血口喷人地跟着你们做啦啦队、我一生不会干这种昧良心的勾当、受敌人的金钱充当间谍、如果是事实、乃是一件刑事上的严重问题、决不能够因为声明脱离汉奸组织和反对汉奸行动、而事实就会消灭、是否汉奸应该以有无证据为断、决不应该如你们所说“陈独秀是否汉奸、要由陈独秀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为断”、除开真实的证据而外、声明不声明、并不能消灭或成立事实啊、况且现在并非无政府时代、任何人发现汉奸、只应该向政府提出证据、由政府依法办理、在政府机关未判定是汉奸以前、任何私人无权决定他们为汉奸、更不容许人人相互妄指他人为汉奸、以为政治斗争的宣传手段、我经过长期入狱和战争中的交通梗塞、中国是否还有托派组织存在、我不甚知道、我在南京和剑英谈话时、曾声明、我的意见、除陈独秀外、不代表任何人、我要为中国大多数人说话、不愿为任何党派所拘束、来武汉后、一直到今天、还是这样的态度、为避免增加抗战中纠纷计、一直未参加任何党派、未自办刊物、我所有的言论、各党各派的刊物、我都送去发表、我的政治态度、武汉人士大都知道、事实胜于雄辩、我以为任何声明都是画蛇添足、从前我为了反对盲动政策、被中国共产党以取消主义而开除、此全世界周知的事、所以有人要求我公开声明脱离“赤匪”、我曾以为这是画蛇添足而拒绝之、我现在对于托派、同样也不愿做此画蛇添足之事、你们企图捏造汉奸的罪名、来压迫我做这样画蛇添足的事、好跟着你们做啦啦队、真是想入非非、你们向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事实是非、只要跟着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便是战士、反对你们的便是汉奸、做人的道德应该是这样吗、

                                                         三月十七日

                      原载1938年3月19日《武汉日报》,20日《扫荡报》

 

附件八:

 

                        从领袖到平民—陈独秀沉浮录

                                   (节录)                                                                                                              

                                                                 朱洪

 

    1938年3月16日,逃难到汉口的王星拱、傅汝霖、高一涵、段锡朋、梁寒操、周佛海、张西曼、陶希圣、林庚白9人在《大公报》、《武汉日报》发表信函,为陈独秀鸣不平。信上说,“汉奸匪徒之头衔可加于独秀先生,则人人亦可任意加诸异己------为正义、为友谊、均难默缄,特此代为表白。”

    第二天,《扫荡报》也将此信转载。

   《新华日报》发表了“幸之”的短评,驳斥王星拱等9人来信,谓“此风不可长。”(笔者注:《新华日报》从未发表过“幸之”的短评,“此风断不可长”是傅汝霖、王星拱9人声明中批评《新华日报》等任意诬蔑陈独秀是汉奸的话,竟被朱洪移花接木变成《新华日报》)抨击王星拱等9人的话,真是荒谬之极。)

    林庚白看了报上的信,发现与原来签字的信有出入,原文是“为新文化运动起见”,现在成了“为正义为友谊。”

    于是林庚白去信《新华日报》,提出对该信不负责任。

    对于林庚白的小插曲,王星拱等人从心里瞧不起(笔者注:这句话也是朱洪的编造,请问王星拱何时何地发表过对林庚白“从内心里瞧不起”的言论呢?)。《新华日报》刊文“评关于林庚白的信”(笔者注:事实是“《新华日报》发表短评的题目是《再论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其中涉及林庚白发表第二次声明的问题,《新华日报》根本没有发表过“评关于林庚白的信”这么一篇文章),说“陈独秀虽然是一个文化人,但是并不能从此得出结论,说文化人就不会当汉奸”。

    民主人士沈钧儒也在汉口《大公报》上发表文章,不赞成给陈独秀扣上汉奸的帽子(沈钧儒的女儿沈谱告诉我没有听说过此事,我又查阅了该报,也没有找到沈钧儒的文章)。沈钧儒等“七君子”也是抗战后被保释出狱。

    《新华日报》发表了一个短评《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问题》,说这个问题“要由陈独秀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为为断。”(笔者注:《新华日报》发表短评《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问题》是在3月17日第一版,评论林庚白声明的短评《再论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是在3月18日第二版发表的,朱洪连起码的时间顺序都搞乱了。)

    陈独秀看了这个评论,十分气恼,原来是这样定我为汉奸的呀!

    他和罗汉说 :“他们见我不跟他们走,便捏造罪名陷害我,真是不讲道德。”

    当时我,陈独秀写了一封《给<新华日报>的信》,因为是盛气之下,信上也是怒气冲冲。

   《新华日报》拒绝发表。

    3月18日,陈独秀急急打开《新华日报》,没有找到自己的信,却找到张西曼来函,张西曼在中苏文化协会工作,他和林庚白一样,声明对前封信不负责任,但他承认,陈独秀是一位“爱国的学者。”(笔者注:张西曼声明说的是“我为什么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呢?”,与林庚白“应不负任何责任”的态度是截然不同、完全不一样的。请问朱洪,张西曼什么时候、在哪里说过“声明对前封信不负责任”?事实说明朱洪是在公开造谣!)

    周哀南发表“政治家的风度”一文(笔者注:朱洪至今拿不出所谓周哀南的文章,据我所知,《新华日报》也从来没有发表过所谓周哀南的文章),讽刺林、张二人登报“曾署名而又声明不负责任的来信。”(笔者注:朱洪反复强调说他只说了张西曼“对前封信不负责任”,那么这句话可就是确凿无误地全盘否定张西曼无论对陈独秀这个“人”,还是对“前封信”这封信都是“声明不负责任”了)“听说林、张二人精神上很不舒服,林庚白虽然带着他的后备太太在各大小馆子里出现,但兴趣已大不如前,-------张西曼则好几天蛰居江汉路贯忠里的20号的楼上,颇为憔悴。”(笔者注:张西曼1938年3月18日发表在《新华日报》上的“来函照登”,是在连天刊登苏联枪决镇压布哈林等18个托洛茨基份子“叛国案”的严峻形势下,唯一一篇为陈独秀辩诬的文章,高风亮节,永垂青史。凭什么朱洪颠倒是非黑白,大加讽刺挖苦?朱洪站在什么立场上,不是昭然若揭吗!中国人民大学高放教授在《百年潮》发表专门文章,已经说明托派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一个派别,在当今国际社会中仍在发挥重要的作用。)

    对于周哀南和林庚白、张西曼的笔墨战,(笔者注:朱洪一再歪曲历史,我在《新华日报》上从未见过周哀南的文章,张西曼是对康生、王明诬陷陈独秀问题展开的论战,什么时候变成与周哀南的“笔墨战”呢?朱洪在书中谈到的“周哀南”是何许人也?朱洪为什么不敢举出他所引用的所谓“周哀南”讽刺挖苦林庚白、张西曼文字的出处呢?)《新华日报》发表短评《不容含糊和小心上当》,说“我们再一次坦白声明,陈独秀现在还是否托派汉奸,要由陈独秀本人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为以为断。”(《新华日报》)

    陈独秀把他给《新华日报》的信寄给了《扫荡报》,后者于3月20日刊出。陈独秀在信中说:“我如果发现(见)了托派有做汉奸的真凭实据、我头一个要(就要)出来反对、-----受敌人的金钱充当间谍、如果是事实、乃是一件刑事上的严重问题、决不能够因为声明脱离汉奸组织和反对当(原稿无此字)汉奸行动、而事实便(就)会消失(灭)、是否汉奸应该以有无证据为断”。

    关于声明与托匪脱离关系问题,他说:“中国是事(否)还有托派组织存在、我不甚知道、我在南京和剑英谈话时、曾声明(原稿有“、”)我的意见、除陈独秀外、不代表任何人、我们(我)要为中国大多数人说话、不愿为任何党派所拘束、来武汉后、一直到今天、还是这样的态度、”

    最后他质问康生等人:“你们向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事实是非、只要跟着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便是战士、反对你们的便是汉奸、做人的道德应该是这样吗?!(、)

                                     中国档案出版社    1994年8月第1版               责任编辑    罗京

                                                                        笔者注:()中为原稿的字或符号,前面系朱洪抄写错误的。

 

 

 

附件九:

 

                    张西曼为陈独秀辩诬的前前后后

                                                                                                                                                              张小曼

 

    陈独秀曾任中国共产党第一届至第五届总书记,张西曼教授是著名的国民党左翼人士,进步的社会活动家,中国共产党的老朋友,张西曼不仅在1919年北京大学图书馆任编目员时与陈独秀共同创建“社会主义研究会”,在陈独秀被捕时奋力营救,当1938年3月陈独秀被王明、康生诬陷成“托派汉奸”时还先后两次挺身而出为逆境中的陈独秀辩诬,这是六十年前的一段往事。

    1938年3月17日,在武汉《扫荡报》上,刊登了一篇“来函照登”,傅汝霖、段锡朋、高一涵、陶希圣、王星拱、周佛海、梁寒操、张西曼、林庚白九位国民党知名人士发表声明,谈到《解放》、《群众》及《新华日报》等报刊近一段时期以来“竟以全国一致抗日立场诬及陈独秀先生为汉奸匪徒,曾经接受日本津贴而执行间谍工作。”认为“此事殊出于情理之外”,是“莫须有之诬蔑”,并说“为正义,为友谊,均难默缄,特此代为表白”。随后当时被康生、王明把持的《新华日报》接连发表短评《陈独秀是否托派问题》、《再论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等文章,抨击党外人士为陈独秀辩诬的行为。

    按说陈独秀是否受屈与张西曼个人并无私人利害关系,但一生坚持真理、敢于见义勇为的张西曼却不识时务地在次日的《新华日报》发表了一篇《来函照登》,认为陈独秀“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并诚恳地表示“在各种革命和全国力量集中三民主义旗帜下奋斗救亡的现阶段中,自然是国家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除证据确凿的汉奸巨恶应由国家法律和民众力量痛加制裁外,断然要力求避免一切无谓摩擦和误会,方可群策群力应付时代危机。现在倭寇已囊括我资源富庶的十省,民众的牺牲痛苦早非人境,互相谅解,认清敌友,戴罪图功。万不能稍存意气,重蹈以往覆辙,骨肉相残,殃民祸国。”

    可惜张西曼的肺腑之言并不能被一生以整人出名的康生理解和采纳,他继续挥舞极“左”大棒打击一切敢于反抗他淫威的人。康生把持下的《新华日报》在同年3月19日发表短评《不容含糊和小心上当!》,采取又打又拉政策,赞扬了某先生头天声明“对该信完全不负责任”的态度,并要求张西曼“我们很希望张先生对此问题能重新加以考虑和表示”。但康生的愿望落空了。不为威服,不为利屈的张西曼却宁可受打击,也不改变自己的政治立场和为人的操守。这段被歪曲的历史在郭沫若先生五十年代出版的《洪波曲》一书中就有明确的记载。

    历史是公正的,事情过去已近一甲之年,这段公案已经有了确实的答案,真理在张西曼一边,陈独秀根本不是什么汉奸,而是一个真正的革命者,王明、康生则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虽然由于时代的局限,张西曼当时不可能了解三十年代在数千里之外的苏联国土上发生的托洛斯基、布哈林的“叛国案”也是一桩天大的冤案,但所幸的是张西曼对身边发生的陈独秀的这桩冤案能够作到明辨是非、仗义执言,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

    这个案子是陈独秀一生中的大事,也是张西曼一生中值得大书一笔的佳话。可惜的是,当我在某书店中买到一本朱洪所著的《从领袖到平民 ——陈独秀沉浮录》一书时,惊讶地发现书中第365页上,竟公然歪曲历史,说张西曼“和林庚白一样,声明对前封信不负责任,但他承认,陈独秀是一位‘爱国的学者’。”张西曼声明中的“敢负责(任)”,肆意歪曲为“不负责任”。虽一字之差,却南辕北辙,谬之千里。我认为,搞历史研究是一种非常严肃的工作,历史论述一定要尊重历史,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道听途说,轻易下笔;更不能歪曲历史。

认识到“十月革命有远大的前途”,遂致函孙中山、蔡元培等,建议成立“社会主义研究会”,希望仿效苏俄革命以达到中国革命胜利的目的。张西曼1919年7月从苏联归来,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任编目员时,与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周恩来等组建“社会主义研究会”时开始了与陈独秀的友谊。张西曼从1918年就开始着手建议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国民党的改组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国现代革命史资料丛刊“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第三集第8页《一九二一年北京共产主义组织的报告》(据考订,系张国焘执笔)中提到“……我们翻译了一些小册子,如《俄国革命和阶级斗争》和《共产党纲领》等等,但译文尚未印出。……”1922年1月,张西曼翻译的《俄国共产党党纲》中译本由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以“广州人民出版社”的名义出版,至今在莫斯科国家图书馆(原列宁图书馆)仍藏有该书最早的版本。同年7月,时任中国共产党第一任书记的陈独秀在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写道:“……..我们出版了《俄国共产党党纲》。”同时该书列为中国共产党早期马列主义的宣传刊物之一。

    1992年,原《新华日报》采访部主任、文化部副部长石西民在《报人生活杂忆》一书中沉痛地回忆了这段往事,他写道:“无论过去和现在,都没有材料证明陈独秀是一个降敌叛国的汉奸。可是,在抗战初期,王明、康生从苏联一回来,就通过作报告、写文章,声色俱厉地指斥陈独秀是领取日本津贴、破坏抗战的汉奸。当时,我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深得人心,《新华日报》上突然宣布陈独秀是汉奸,引起了社会上有识之士的疑虑和不安。就连张西曼教授这样的靠近我党的著名学者和社会活动家,都对这种武断的作法表示了不满。一些学者联名写信,要求澄清事实,王明不但不允许报纸发表这些信件,并且以评论的形式对此提出责难,伤害了这些朋友的感情,后来,还是周恩来同志在十分困难的局面下,做了大量的工作,才减轻了这起事件给党造成的损失。”石西民在这段文章的最后深有感触地说:“事隔多年,我还常常想起这件事,并深深感到,我们的报纸一定不能在没有充分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武断地做出政治结论;如果我们的意见不符合事实,一定要允许讨论。否则,我们的报纸就承当不起人民大众的耳目、口舌这一光荣称号了。”

    1997年4月,中国革命博物馆的周永珍同志打电话告诉我,她在翻阅法国里昂图书馆藏书目录时,发现有原北京中法大学收藏的张西曼翻译的《普希金传》和《俄国共产党党纲》1926年的再版本;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14页上,关于《俄国共产党党纲》一书的出版时间,记载是“一九二七年三月印行”,由此可见,张西曼翻译的《俄国共产党党纲》在二十年代曾经多次再版,为在中国传播马列主义发挥了积极的战斗作用。1991年5月4日,原中共南方局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张友渔题词“宣传马列主义    支持革命运动    回忆西曼先生”是对张西曼一生最好的概括。

 

          《陈独秀研究动态》(13)1998年2月    内部资料    15—16页

        中国现代文化学会陈独秀研究会     安庆市陈独秀学术研究会   主办

                                                          主编:唐宝林

 

附件十:

 

                       张西曼为陈独秀辩诬

                                                                                                                                                         张小曼

 

    张西曼与陈独秀是近代史上两位赫赫有名的革命者:张西曼是著名的国民党左翼人士,进步的社会活动家;陈独秀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奠基人,中国共产党第一届至第五届的总书记。张西曼1919年7月从苏联回国,就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月任编目员。当张西曼与陈独秀  、李大钊、毛泽东、周恩来等在北京大学共同组建《社会主义研究会》时,就开始了与陈独秀的友谊。张西曼不仅曾与陈独秀并肩战斗,在陈独秀被国民党关进监狱时奋力营救,还曾挺身而出为陈独秀辩诬,那是61年前的一段往事。

1938年3月16日,在武汉《大公报》上刊登了一篇《来函照登》,傅汝霖、高一涵、王星拱、梁寒操、张西曼、林庚白等9位国民党知名人士发表声明,谈到《解放》、《群众》及《新华日报》等报刊近一段时期以来“竟以全国一致抗日立场诬及陈独秀先生为汉奸匪徒,曾经接受日本津贴而执行间谍工作。”认为“此事殊出于情理之外”,是“莫须有之诬蔑”,并说“为正义,为友谊,均难默缄,特此代为表白”。当时被党内野心家康生及打着共产国际旗号的王明把持的《新华日报》随后发表短评《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问题?》抨击党外人士为陈独秀辩诬的行为。

3月17日林庚白先生在《新华日报》上发表一篇《来函照登》,说明自己对前篇声明曾“提出修正文句,乃顷读该函,并未更易一字...”,因此林先生表示“本人于该函之内容,完全不能同意,应不负任何责任!”同日《新华日报》发表《再论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的文章,说:“我们对林先生这种政治家的风范,深表敬意!这种大公无私,光明磊落之态度,足为全国青年之模范。”大力赞扬了林庚白先生声明对该信完全“不负责任”的态度。

按说陈独秀是否受屈与张西曼个人并无私人利害关系在内,林庚白与张西曼历来是好朋友,但在对陈独秀是否“ 托派汉奸”发表声明以后是否继续坚持自己观点的问题上所持的却是截然相反的态度。一生坚持真理、敢于见义勇为的张西曼不识时务地在18日《新华日报》又发表了一篇《来函照登》,首先说明“我那时就慨然提笔签署,不过还曾要求过将内容酌加修改”的情况,但紧接着张西曼就再次严正声明表示继续坚持为陈独秀辩诬的立场,张西曼写道:“我为什么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呢?就因为在他出狱后,作过数度的访问。”张西曼坚持认为陈独秀“由他那抵抗倭寇侵略的坚决态度和对我所创中苏文化协会的伟大使命以及中苏两友邦联合肃清东方海盗的热烈期望中,可以证明他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并诚恳地表示“ 在各种革命和救国力量集中在三民主义旗帜下奋斗救亡的现阶段中,自然是国家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除证据确凿的汉奸巨恶应由国家法律和民众力量痛加制裁外,断然要力求避免一切无谓摩擦和误会,方可群策群力应付时代危机。现在倭寇已囊括我资源富庶的十省,民众的牺牲痛苦早非人境,分化宰割,大难日殷,我们一般许身国事的志士,应该痛定思痛,互相谅解,认清敌友,待罪图功。万不能稍存意气,重蹈以往覆辙,骨肉相残,殃民祸国。”

可惜张西曼的肺腑之言并不能被一生以整人出名的康生理解和采纳,他继续挥舞极“左”的大棒打击一切敢于反抗他淫威的人。康生、王明控制的《新华日报》在同年3月19日发表短评《不容含糊和小心上当!》,点名抨击张西曼,并要求张西曼“我们很希望张先生对此问题能重新加以考虑和表示”。其实张西曼的态度毫不含糊,他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是对诬指陈独秀为“汉奸”的人的忠告。但康生的愿望落空了。不为威服、不为利屈的张西曼却宁肯受打击,也不改变自己的政治立场和为人的操守。

这段被歪曲的历史在1949年7月张西曼逝世之后仍然余波未尽,郭沫若先生五十年代出版的《洪波曲》一书中对武汉时期的“托派汉奸”问题就有明确的记载,郭先生再次重申了1938年《新华日报》的观点。

但历史是公正的,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这桩公案过去已经一个花甲之年,它已经有了确实的答案,真理在张西曼一边。陈独秀根本不是什么汉奸,而是一个真正的革命者,王明、康生则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虽然由于时代的局限,张西曼当时不可能了解三十年代在数千里之外的苏联国土上发生的托洛茨基、布哈林的“叛国案”也是一桩天大的冤案,但所幸的是张西曼对于身边发生的陈独秀的这桩冤案能够作到明辨是非、仗义直言,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

1992年,原《新华日报》采访部主任石西民同志在《报人生活杂忆》一书中沉痛地回忆了这段往事,他写道:“无论过去和现在,都没有材料证明陈独秀是一个降敌叛国的汉奸。可是,在抗战初期,王明、康生从苏联一回来,就通过作报告、写文章,声色俱厉地指斥陈独秀是领取日本津帖、破坏抗战的汉奸。当时,我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深得人心,《新华日报》上突然宣布陈独秀是汉奸,引起了社会上有识之士的疑虑和不安。就连张西曼教授这样的靠近我党的著名学者和社会活动家,都对这种武断的作法表示了不满。一些学者联名写信,要求澄清事实,王明不但不允许报纸发表这些信件,并且以评论的形式对此提出责难,伤害了这些朋友的感情。后来,还是周恩来同志在十分困难的局面下,做了大量的工作,才减轻了这起事件给党造成的损失。”

1998年3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朱宗震研究员在整理黄炎培先生日记时发现黄先生在1949年 8月20日的日记中记载了以下一段文字:

 

“平生只有主张正义,绝不计较利害。待友好热肠如火,其与所否,则冻若冰霜。甚早接受最新学说,迨此学说大行,而先生遽逝。然既及见大行,则复有何遗憾?

题亡友张西曼永念集受其夫人魏希昭之属西曼1949年七月十日殁于北平”

 

张西曼仗义执言为陈独秀辩诬的行为,也正是黄炎培先生所赞扬张西曼的“平生只有主张正义,绝不计较利害” 的生动写照吧!

       

                            《中华读书报》1999年8月19日 “文史天地”

 

附件十一:

 

   . 随笔.

                关于历史人物传记中“述而不作”的原则

                           ——答《张西曼为陈独秀辩诬的前前后后》一文

                                                                                                                                                                  朱洪

 

    “述而不作”的原则是孔子提出来的,孔子曾经删《诗》、《书》,定礼乐,撰写《周易》,修《春秋》,对于文化整理工作积累了一套经验,其中“述而不作”是他总结出的一条原则。这条原则的要义,就是把前人的思想继承下来,传给后人,而不刻意增加自己的思想。朱熹在《论语集注》卷四中注云“皆传先王之旧,而未尝有所作也。”

    尽管这条原则在历史上起了抑制人们创造活动等消极作用,但我还是很赞成在历史人物传记这个特定的领域中坚持“述而不作”原则,这不仅是对所研究的历史人物的尊重,也是对历史上所发生的事件抱一个严肃的态度。因此,我在写作中力求遵守这条原则,不敢有丝毫懈怠。

    当然,“述而不作”不等于没有作者的思想和观点。完全的因袭前人的材料,易陷入资料的堆积,同样不能发扬光大历史文化遗产。因此“述而不作”和有所“作”是任何传记作者都避免不了的。其应有分寸,关键是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资料的把握和驾驭,避免“述”时走样。

    近读《陈独秀研究动态》第13期,有张小曼《张西曼为陈独秀辩污前前后后(注:朱洪连我文章的题目都抄错了,原文是“辩诬的”,以下同)》一文,对拙作《从领袖到平民——陈独秀沉浮录》一书中关于张西曼为陈独秀辩诬的说法提出商榷,我以为,这是一件有利于陈独秀研究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更清楚些的好事。

    张小曼的疑问,不仅涉及陈独秀研究的资料问题,还涉及到陈独秀研究的态度和方法问题,而后者比前者更重要些。对此,我有几点不同的看法,提出来,供张小曼和陈独秀研究同人参考。

    张小曼商榷文字不长,兹全文引述如下:

    “这个案子是陈独秀一生中的大事,也是张西曼一生中值得大书一笔的佳话。可惜的是,当我在某书店中买到一本朱洪所著的《从领袖到平民 ——陈独秀沉浮录》一书时,惊讶地发现书中第365页上,竟公然歪曲历史,说张西曼“和林庚白一样,声明对前封信不负责任,但他承认,陈独秀是一位‘爱国的学者’。”张西曼声明中的“敢负责任”,肆意歪曲为“不负责任”。虽一字之差,却南辕北辙,谬之千里。我认为,搞历史研究是一种非常严肃的工作,历史论述一定要尊重历史,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道听途说,轻易下笔;更不能歪曲历史。”

    为了便于读者分析,我觉得有必要将我在《从领袖到平民——陈独秀沉浮录》一书中关于张西曼的文字前前后后都说出来,张小曼的疑问就不难解释了。

    在张小曼引用的文字后面,紧接着有一段话,关系到我的文字出处,因此也有必要引用如下:周哀南发表“政治家的风度”一文,讽刺林、张等二人等报“曾署名而又声明不负责任的来信。”“听说林、张二人精神上很舒服,林庚白虽然带着他的后备太太在各大小馆子里出现,但兴趣已大不如前,…….张西曼则好几天蛰住江汉路贯忠里的20号的楼上,颇为憔悴。”

    现在,读者就不难理解我为什么有张西曼“和林庚白一样,声明对前封信不负责任,但他承认,陈独秀是一位‘爱国的学者’”这句话了。

    显然,《张西曼为陈独秀辩污前前后后》一文的作者也注意到了我的话是引述周哀南的话的,故而有“绝不能道听途说”这样的指责。

    那么,我引述周哀南的话,算不算“道听途说”呢?这就涉及到撰写历史人物传记的史料选取的原则和方法问题了。

    陈独秀是一个复杂的历史人物,为陈独秀撰写传记,只有从客观的立场出发,以事实说话,以当时的实际情况说话,也就是坚持述而不作的原则,才能避免主题先行和作者的主观臆断,避免陷入历史的乃至现实的藤藤蔓蔓。这是当初我撰写《从领袖到平民——陈独秀沉浮录》一书的初衷,我认为只有如孔子所说“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才能经得起时间和读者的检验。

    王星拱包括张西曼等人为陈独秀辩污,我引述了他们的信;林庚白声明不负责任,我引述了他的信;张西曼发表了信,我既引述了《新华日报》短评,又引述了周哀南的评论,所有这些,都是“述”而非“作”,无非是让读者在具体的背景材料中,形象地直观当时的情况,而避免以作者的思想倾向去干扰读者自己独立的思考。因此,我在引述周哀南的话时,并非作事实上的判断,而是作一种客观存在的陈述。只有在我所引述的周哀南的话本身为不合事实时,也就是说,我歪曲地引用了周哀南的话、生造了周哀南的话、捏造了周哀南的话时,我的“述”才是歪曲历史;而只要历史上确有周哀南“述”过此话,就不能认为是无稽之谈。这里要区别作者所“述”和作者本人的思想倾向的区别,即,作者“述”什么,并不等于作者接受什么、赞成什么。作者只是在力求客观地、尽可能地提供当时的情况,去让读者得出自己的结论和印象。

    具体到张西曼本人在声明中到底是“敢负责任”还是“不负责任”,我想,还可以引述张西曼本人当时的声明和《新华日报》的原话,供大家参考,让读者从中得出结论。

    张西曼在1938年3月17日 的声明中有一句话,张小曼女士没有提到,因为是关键的话,我想还是引述为好,张西曼的原话是:“………这时就有另一位朋友来访,拿出几封油印信来,请为陈独秀先生表白‘无汉奸关系’。我那时就慨然提笔签署,不过还曾要求过将内容酌加修改。………”

    张西曼在说了这段话后,继续解释他为什么有前面为陈独秀辩白的签名。但张西曼为什么单独在声明中叙述签名的经过,并解释自己“还曾要求过将内容酌加修改”呢?

    《新华日报》在1938年3月19日的短评《不容含糊和小心上当!》中说:“………但是张先生在信里说,他对于为陈独秀表白信“还曾要求过将内容酌加修改”;但张先生却未明白告诉我们:到底他曾签名发表的那封信的内容,是否已照他的提议酌加修改过?现在发表的内容,他到底是否完全同意?如果那信的内容未照他的意见修改,而竟签名赞成,这是一种对政治问题不慎重不负责的态度;如果那信的内容是他完全同意的,他又有什么写信声明的必要?……我们认为张先生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含糊的。…….”

    需要说明的是,我引述这些历史资料,并不意味着我赞成什么或者否定什么。传记作者不是历史的法官,不是历史事件的仲裁人,而只应当是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客观的、逻辑上的陈述者。因此,本文只是说明,拙作《从领袖到平民——陈独秀沉浮录》一书中关于张西曼为陈独秀辩污(诬)的说法,仅仅是一个历史的陈述,或者说,是对当事人和旁观者一些情况的陈述。

             (作者单位:安庆市委党校)(责任编辑:施立业)

              《安徽史学》1999年第2期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主办 94-95页

 

附件十二:

 

            “述而不作”必须符合历史的真实

                       ——从张西曼挺身而出为陈独秀辩诬谈起       

                                                                                                                                                             张小曼

 

1938年初的武汉,在《新华日报》、《群众》等刊物上曾掀起一场关于陈独秀先生是否是“汉奸”的争论,而我的父亲张西曼(1895-1949)当年曾两度仗义执言,面对表达王明观点的《新华日报》社论的政治高压,不顾个人利害,继续坚决表示了“敢负责”为陈独秀辩诬的立场,严正表示了自己的观点,坚持认为陈独秀“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为此张西曼在当时就遭到持错误观点的《新华日报》社论的抨击,身后也曾屡遭非难。此案已过去61年,如今尘埃落定,事实早有公论。张西曼当年的勇敢行为,体现了一个伟大政治家的崇高节操和政治风范,理应得到后人的赞扬和崇敬。事实证明陈独秀先生根本不是什么“汉奸”,而是一个伟大的革命者。对陈独秀大搞政治诬陷的康生、王明等人则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1985年,当我见到原《新华日报》采访部主任、文化部副部长石西民同志的时候,他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事情过去将近五十年了,历史证明,你父亲当时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我敬佩共产党人尊重事实的勇气,也更从心底敬佩我父亲张西曼为人的侠肝义胆和远见卓识。

1992年,石西民同志又在《报人生活杂忆》一书中沉痛地回忆了这段往事,他写道:“无论过去和现在,都没有材料证明陈独秀是一个降敌叛国的汉奸。可是,在抗战初期,王明、康生从苏联一回来,就通过作报告、写文章,声色俱厉地指斥陈独秀是领取日本津贴、破坏抗战的汉奸。当时,我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深得人心,《新华日报》上突然宣布陈独秀是汉奸,引起了社会上有识之士的疑虑和不安。就连张西曼教授这样的靠近我党的著名学者和社会活动家,都对这种武断的作法表示了不满。一些学者联名写信,要求澄清事实,王明不但不允许报纸发表这些信件,并且以评论的形式对此提出责难,伤害了这些朋友的感情,后来,还是周恩来同志在十分困难的局面下,做了大量的工作,才减轻了这起事件给党造成的损失。”石西民最后深有感触地说:“事隔多年,我还常常想起这件事,并深深感到,我们的报纸一定不能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武断地做出政治结论。否则,我们的报纸就承当不起人民大众的耳目、喉舌这一光荣称号了。”

1995年6月15日是我的父亲张西曼诞辰100周年,中共中央统战部王兆国部长在纪念座谈会上讲话,称颂张西曼“是著名的国民党左翼人士,是进步的社会活动家,是中国共产党的老朋友,是我国较早接触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先进知识分子之一,为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不但是孙中山先生三大政策的积极支持者,也是坚定的执行者和捍卫者,为国共合作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张西曼教授也是坚定的爱国主义者和英勇投身于抗日运动的民族英雄。”

我的父亲曾挺身而出为陈独秀辩诬,这在历史上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没有想到的是,1997年11月22日,我见到一本名叫《从领袖到平民——陈独秀沉浮录》的书,翻阅之下,我惊奇地发现该书作者朱洪竟在书中不负责任地歪曲事实,把当年张西曼仗义执言、光明磊落地“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的英勇行动,歪曲为“他和林庚白一样,声明对前封信不负责任”。张西曼的 “敢负责”和朱洪说的“不负责任”之间,虽只是一字之差,却谬之千里。

1998年2月,中国现代文化学会陈独秀研究会的内部刊物《陈独秀研究动态》第13期上,发表了我写的《张西曼为陈独秀辩诬的前前后后》一文,对朱洪的行为提出批评。我也曾直接打长途电话质问朱洪本人在写作《从领袖到平民——陈独秀沉浮录》一书以前是否见过张西曼当年为陈独秀辩诬声明的原文,他却支支吾吾的不敢正面答复我,只是说“再查查”,此后一年未见下文。由此可见朱洪的写作态度,他连陈独秀生平中的这件大事的来龙去脉都没搞清楚,却敢轻易下笔撰写陈独秀的历史,他的胆大妄为不禁令我吃惊。    

1999年4月23日我在社科院近代史所陈独秀研究会同仁的帮助下,才看到1999年第2期《安徽史学》杂志上发表的朱洪进一步为自己狡辩的文章,从这篇文章看,我认为朱洪根本不是什么一时的“无知”了。朱洪在《从领袖到平民——陈独秀沉浮录》一书中,面对张西曼“敢负责”为陈独秀仗义执言辩诬的行为,朱洪的描述是公然对历史的歪曲;面对我的谴责,朱洪对自己歪曲事实毁损张西曼声誉的错误竟没有丝毫愧意,在《关于历史人物传记中“述而不作”的原则》一文中,打着“述而不作”的招牌,对自己颠倒黑白、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百般的狡辩,继续公然歪曲历史,再次伤害我们家属的感情。朱洪说他是“述而不作”,但“述而不作” 并不等于可以歪曲事实啊!所谓“述而不作”是必须严格遵守历史真实的。难道朱洪真是在文章中“不表示赞扬什么或反对什么”吗?其实哪个写人物传记的人对材料的取舍不表明写作者的立场呢?作者的褒贬爱憎是非常鲜明的。我批评朱洪歪曲事实、毁损张西曼声誉的所谓“张西曼与林庚白一样,声明对前封信不负责任”的那一段文字,朱洪在书中未加任何引号,完全是作者朱洪本人的话,请问朱洪从哪里能找到这句话的出处呢?如今朱洪甚至不惜引用大段当年表达康生、王明错误观点的《新华日报》社论中对我父亲横加指责的文字来作为掩饰自己错误的救命稻草,借以证实自己的“正确”,并再次引用当年一个所谓署名“周哀南”的迎合康生、王明需要对为陈独秀辩诬的党外人士进行讽刺挖苦的文字,对林庚白、张西曼继续进行人格上的侮辱,这是什么行为呢?

    张西曼在1938年3月18日的“来函照登”中为说明事实经过,写道自己曾要求对声明的文字酌加修改,这是张西曼签名时发生的事实,为什么不允许张西曼说明呢?难道只许康生之流诬陷陈独秀是“汉奸”,并对党外人士为陈独秀辩诬的行为大加责难,张西曼就没有说明签字时情况的权利吗?难道这句说明签字时真实情况的话能与“不负责任”划等号吗?我认为只要不是造谣诽谤,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随时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某个问题的观点,并不应该为此遭到非难。张西曼与林庚白是很好的朋友,但是他们在同样曾要求对声明内容加以修改的前提下,做出的是截然相反的抉择,一个是“完全不负责任”,一个是“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因此林庚白和张西曼也就遭到《新华日报》一褒一贬截然不同的对待,事实说明张西曼与林庚白在是否继续为陈独秀辩诬的问题上的观点是完全不一致的。朱洪不肯正视自己的错误,只会断章取义在张西曼说明当时情况的这句话上大做文章。朱洪所谓的“述而不作”根本掩盖不了他在书中歪曲历史的事实,其实朱洪根本不敢再往下引用张西曼声明的内容了,因为紧接着张西曼就勇敢地说到“我为什么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呢?”那就是因为张西曼在陈独秀出狱后,“作过数度的访问”,认为陈独秀“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这是张西曼在进一步阐明自己坚持为陈独秀辩诬的立场,对康生、王明之流诬陷陈独秀为“汉奸”的可耻行为的斩钉截铁的对抗,态度可曾有一丝的“含糊”?

    张西曼的这份声明既诚恳又尖锐,可谓一针见血,打破了康生、王明之流从政治上诬陷陈独秀为汉奸的如意算盘,是光明磊落的表态,又怎么“没有必要”呢?究竟是谁认为“没有必要”呢?究竟是谁害怕张西曼的再次声明呢?康生、王明之流对张西曼顶着巨大压力无私无畏挺身而出为陈独秀辩诬的正义行为横加指责,这是颠倒是非的恶意伤害,连当年《新华日报》采访部主任石西民在50多年后都表示了深深的歉疚,而今天朱洪却如获至宝捡来再次往张西曼身上泼脏水,殊不知这正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朱洪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文化大革命中,对刘少奇、邓小平等许多老一辈的革命家都有过种种污蔑不实之词,难道今天能够不分青红皂白再重新捡来在出版物中大肆传播吗?同样,1938年的康生、王明、周哀南之流,不论是以社论还是以低级无聊的讽刺挖苦的形式,对张西曼实行恶毒的人身攻击,都不能挽救他们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可悲的命运。可笑的是60多年之后又被朱洪从历史的垃圾堆中捡拾出来反复在公开刊物上传播,又是何居心呢?朱洪能够以所谓“述而不作”推卸责任吗?历史论述贵在真实,张西曼在政治高压下不顾个人利害荣辱为陈独秀“汉奸”问题辩诬,事实俱在,岂容歪曲!张西曼的高尚人格、英名青史永垂!歪曲历史的人只能使自己在社会上空留笑柄而已。

      (附注:张西曼1938年3月18日在《新华日报》上刊登的“来函照登”的全文,见全国政协(文史出版社)编《张西曼纪念文集》第236至237页。)

        (作者单位: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责任编辑:施立业]

 

附件十三:

                  是辩诬,还是炒作                                                                                                                                                          朱朱洪

 

(见安徽《学术界》杂志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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