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今日方开演[说]会,议阻俄约事,适湖北学生转寄来北京师范、仕学二馆学生与各省学堂公函,言之沉痛,恐诸公阅鉴难周,兹特照原函讲读一通。
读毕复泣告诸君曰:
俄约七条,各报遍载,诸君谅已见之,其约之横暴无礼处请略言之。
该约第一条即东三省官制中国政府不得擅改。以本国政府改本国官制,与俄何与?其阻之者有二意:一夺中国设官之权,一阻中国革新内政故耳。
第二条为不准将东三省开辟口岸与各国通商。通商不通商,应为中国主权内自由之举动,他国何得干涉?俄之为此者,欲独占东三省,恐他国之稍分其利益也。
第三条为东三省矿产须独归俄人开采。一国财源,矿业局其大半;俄取东三省矿业,不啻全取东三省矣。
第四条为铁路归俄兵保护。东三省铁道沿途已为俄兵保护,今复以此为言者,欲于铁道之地皆归俄兵占领耳。
第五条为东三省练兵必须延请俄人。兵权占政权之大端;俄人此计,欲夺兵权,且使中国出人出饷,其狡如何!
第六条牛庄关税当归俄人管理。各省司延用外人已为失计,然尚由私聘,非由其政府逼迫者;今俄人挟其国力以取此,是俄人直自取牛庄关税耳!
第七条为俄于各省城设商务局。商务局包者广,一设商务局,三省地方各事皆归彼族辖治矣。
诚如是约,举凡政权、商权、矿路权、兵权、税权,均归俄人之手,则东三省已非我有,而且要我以设官练兵,是犹之田已买而还要纳税也。
我政府若允许此约,各国必执利益均沾之说瓜分我中国;若不许,则必与俄战。我国与俄战之仇固结不解,我国之人有一人不与俄死战皆非丈夫!
俄人虐待我中国人已非一日。仆游东三省时,曾目睹此情形。中国人坐火车者,虽已买票,常于黑夜风雨中无故被俄兵乘醉逐下,或打死于车中,华官不敢过问。沿铁道居民时被淫虐者更言不胜言。前年金州有俄兵奸淫妇女而且杀之,地方来绅率村民二百人向俄官理论,非徙置之不理,且用兵将二百人全行击毙。俄官设验疫所于牛庄,纳多金者则免,否则虽无病者亦置黑狱中,非纳贿不效。其无钱而囚死狱中者,时有所闻。
不但俄如是也,凡亡国之民,如印度、波兰无不如此。各国将来瓜分我中国,其惨状亦何堪设想!我中国人如在梦中,尚不知有灭国为奴之惨,即知解而亦淡然视之,不思起而救之。盖中国人性质,只争生死,不争荣辱,但求偷生苟活于世上,灭国为奴皆甘心受之。外国人性质,只争荣辱,不争生死,宁为国民而死,不为奴隶而生。其性质相异如是,其现象亦各自不同。故各国人敢于出死力以侮我中国者,皆云中国[人]无爱国心,只知贪生畏死,虽如何辱之,彼亦不敢反抗,即瓜分之,中国人决不敢多言。呜呼!我国人果真如此耶?思之当一大痛哭。
我等今日当力戒此弊,辟平日跑反之狂言,当尽死守土地之责任;除平日为己之私见,当守合群爱国之目的;改平日骂官之浅见,以振独立尚任之精神。现在俄约事急,我等当就力所能及,筹一切实办法。诸君必各有高见。
据仆之意,有三要件:
第一消息。如此次俄之密约,已在前月,本月初上海始知之,沿江沿海今始遍传,再入内地,不知何日始可得此消息!若欧美、日本各国,前月已喧传于各报。中国人尚不知之,其何以防之?
第二思想。谓中国人天然无爱国性,吾终不服,特以无人提倡刺击,以私见蔽其性灵耳。若能运广长舌,将众人脑筋中爱国机关拨动,则虽压制其不许爱国,恐不可得。
第三体魄。我全国之人皆奄奄无生气,若长此不振,即以农、工、商、矿等实业,亦必战败于生计界,而不可以生存;况欲执干戈卫社稷乎!
我等虽人少力薄,但能依此三要件,筹出切实办法,于国事终不无影响。
呜呼!此事关系全国存亡,全国人尚淡视之,殊令人寒心。即以皖垣而论,赴此会集议者不过二百余人。计此等漠视国事之徙,约分四种:
第一种,平日口谈忠孝,斥人为叛逆,一遇国难,则置之不问,绝不肯兴办公益之事,惟思积款于外国银行,心中怀有执顺民旗降敌一大保身妙策,是为国贼,是为逆党。是等国贼、逆党不杀尽,国终必亡。波兰卖国贵族私通敌兵,攻击义师,前车可鉴也。
第二种,只保身家,不问国事,以国家之兴衰治乱,皆政府之责,人民何必干预。不知国事不支,岂政府独受其累!各人身家有焉能保?全国中无深谋远虑之绅商皆此类也。
第三种为似开通而不开通之士流。以空言无益,贵行实事。此论极是,但其并不能实行,较之空言尚可发人思想,犹居其下流也。
第四种草野愚民,不知俄约之迫,并不知瓜分之说,其爱国思想更何由发达?全国中乡鄙农民皆是也。
凡我国中人,十有八九不出此四种,国安得不亡!种安得不灭!全国人既如上沉梦不醒,我等既稍育一知半解,再委弃不顾,则神州四百兆人岂非无一人耶!故我等在全国中虽居少数之少数,亦必尽力将国事担任起来,庶使后世读中国亡国史者,勿谓此时中国无一人也。此即今日开会本意。
诸君如有高见,望剖爱国热肠于大众之前。如再迟疑,稍阅时日,求如今日之集议演说,恐亦梦想不得矣!噫嘻,痛哉!乞诸君快赐教。
1903年5月26日《苏报》 署名:陈由己
附:安徽爱国社拟章
宗 旨
一、本社因外患日亟,结合士群为一团体,发爱国之思想,振尚武之精神,使人人能执干戈卫社稷,以为恢复国权基础。
义 务
一、同人入社,当顾定目的,各尽责任。凡一应利国利群之事,皆量力之所及,徐图建设。
办 法
一、同人公举职员如下:会计干事一人,经理出入帐目。书记干事一人,经理通信纪事。体操干事一人,经理体育之事。报务干事一人,经理新闻各事。
一、同人公举投票,多数为决。
一、本社职员每年改举一次。
一、入社之人须由本社社员绍介,送志愿书于社所,经同仁允准,方可书名为定。如有不守社规,于本社名誉有损者,即当众决议除名;宗旨不合自愿出社者亦听。
一、本社创办伊始,经费无出,社员均须量力捐助。如有急公好义之君子,捐助巨款在百元以上者,本社当推为名誉员。
一、本社会期,分寻常、特别两次。寻常会议每季一次,若有要事,开特别会议一次。
一、本社现办之事,分二次如下:
甲、出报,另具专章。
乙、体育,每日习体操以二小时为率。惟学堂已有体操者,星期合操。
一、拟章初立,本待改良,如有不妥之处,当随时修改,但以多数赞成为决。
规 则
一、本社既名爱国,自应遵守国家秩序,凡出版书报,惟期激发志气,输灌学理,不得讪谤诋毁,致涉叫嚣。
一、本社员素谓群谊,当视全体为一体,视全国如一家,务各互相敬爱,见以至诚。名士骄矜之态,小人倾之习,一切屏除。
一、凡体操会期,必须人人到场。倘实有事故,可先期报明,违章不报至三次者除名。
一、凡议各事,均登本报,以示无隐。
一、除星期外,社员仍宜各励实学,不得常至各处聚谈,荒嬉学课。
戒约
一、戒不顾国体。
一、戒浮不当幕嚣实事。
一、戒洋烟、嫖、赌一切嗜好。
一、戒主张个人自由,放弃国家公益。
一、戒盲昧仇洋。
1903年6月7日 《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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