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下半时期以来,世界上流行一种理论,说是只要经济发达到一定程度,社会上形成
了中产阶级,就会出现民主。这是一种十分模糊笼统的说法,既没有精确的量化的概念,也
缺乏严密的逻辑论证。不过经验的事实倒似乎有些根据,韩国与新加坡就是例证。
在我看来,近代民主的出现与经济的发达并无必然的联系。对全人类而言,其最初的萌芽毋
宁是偶然的,可能与不同民族传统中的文化因素有关。而民主一旦确立以后就发生了伟大的示
范作用,从而也就有了所谓规律性。大家都知道,近代民主发端于一二一五年的英国大宪
章,而基本完成于一七七六年当时几乎完全由英国移民组成的独立的美国在一七八三年制定
颁行的宪法。一直到今天为止,英国仍然被认为是世界宪法之祖,虽然它并没有一部成文宪
法(因此被称为“柔性宪法”);美国宪法仍然被认为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也称为“刚性
宪法”),虽然它二百多年来也增添了若干修正案,但是可以说基本不变,而只是增加了
进一步保护和扩大人权与改进政府运行机制的内容。
英国与美国这两个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在世界上的示范作用是十分明显的。看看近代史,至
迟从美国独立的一七七六年算起,世界上哪个国家不是内忧外患,战乱不已,唯有英美两个国
家一直保持了安定,偶尔发生的几起比较严重的内部问题,也都能依靠自己的民主机制而得
到解决。就国力的伸张而论,英国曾建立了世界上疆域最大的殖民帝国,在十八十九世纪几
乎成为世界的主宰者。现在许多“明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的新派人物侈谈各式各样的新
思想而忘了恰好是英国把现代化的思想和文化传播到世界最广大的地区,当然也伴随着血腥
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历史总是在痛苦中前进的嘛。二次大战以后,英国按照《大西洋宪
章》走上了收缩的道路,殖民地从印度到加拿大一一独立,然而丝毫也没有影响到它国内的
安定,到现在,它仍然是欧洲各发达国家中经济发展得最好的国家。
继英国而起的美国,现在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它对全球化和现代化所起的作用和意义
是人人都看得到的,不用我再加申说了。
对世界民主化起过启蒙作用与主导作用的个人(思想家和政治家)是很多的,但是最主要的
还要推两个英国人,就是约翰·洛克(1632-1704)和亚当·斯密(1723-1790)。后者开
启了近二百年的市场经济,世界文明至今受其赐,因此马克思都推他为古典经济学的鼻祖,
在中国已经没有什么异议了。前者则因为“资产阶级民主”的恶谥至今仍然存在,在中国长
期无人问闻,最近才有人加以研究。中国人只懂赞扬被马克思和列宁赞扬过的法国大革命(
1789-1879)。其实被推为思想上的启蒙者,引发了法国大革命的法国思想家如孟德斯鸠(1
689-1755),伏尔泰(1694-1778)都认为自己的学说传承自洛克。由此还可上溯到十六世
纪的英国人培根(1561-1628),以一身而开民主与科学两大价值系统,更是近代启蒙运动
的不挑之祖。德国主张自由社会的大思想家康德(1724-1804)也同样承认是受洛克的影响
。法国大革命除了推广自由民主的影响而外,还由于卢梭(1712-1778)的思想而发生过灾
难性的雅各布宾暴政,一直影响到二十世纪的十月革命与中国革命以及当今世界上某些极左思
潮的潜流,后世还有严重的荡涤批判的任务。
大家都知道,中国人之引进民主,是由于一九一五年五四时期陈独秀把德先生(民主)和赛
先生(科学)请进中国来,这也证明了盎格鲁撒克逊智慧的示范作用,因为在此以前,真正
把西学真谛介绍到中国来的正是严复认真译介的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
究》(严译《原富》)和约翰·穆勒的《论自由》(严译《群己权界论》),但是,我们年
轻的时候,虽然也唱过民主的高调,而且参加政治运动为民主而斗争,实际上并没有把民主
作为一种最高价值。我们这些青年左派,青年共产党人,因为受十月革命和马列主义的影响
,相信在民主的价值之上还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价值,那才是我们值得为之斗争并为之
献身的全球价值。这种思潮在整个二十世纪都影响广大,一度发展到三分天下有其一。
民主之逐步成为全球价值应该追溯到上面所说的罗斯福和邱吉尔联名发表的《大西洋宪章
》,它由阐明两个盎格鲁撒克逊国家的作战宗旨而发展成为战争胜利以后成立的联合国组织
及其宪章与以后一系列的文件,给全世界确立了民主的全球价值。尤其不能忘却的是纽伦堡
和东京的战犯审判,这是人类历史上开天辟地的第一次,表明了人权高于主权。
鉴别真假民主,对世界上的落后国家来说,在二十一世纪要实行民主比起二十世纪来要容易
得太多了。第一
是因为全球化的形势,可以说是“万方民主逼人来”。坚持专制难免被鄙视,被孤立。第
二是因为已经有百十来个先进国家树立了民主的范例,要学习并不困难,第三,也是最重要
的是,有关实行民主的概念和实践,已经有丰富的积累而十分明确了。
民主起源于人对自己天赋权利的要求。世界各国历史上大概都有很长时期的由自称权力来自
于天或上帝的专制君主或者少数有特权的贵族统治人民的时期,所谓启蒙,就是普通人对自
己的权利的觉醒,所谓民主就是人民自己管理自己而排除专制者或者特权者的统治。从一七
七六年美国《独立宣言》以来,一七八九年的美国《人权法案》和同年法国的《人权与公民
权宣言》就都确认:人生而自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言论、写作和出
版自由,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公民有迁徙权、居住权、隐私权,结社权、有和平集会和向政
府请愿申诉的权利,以及以后不断增补扩大的各项权利,写入宪法,成为治理迄今为止最大的
人类群体--民族国家绝对不容侵犯的原则。
联合国成立以来已经制定了《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
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其它的许多宣言和文件,对保障人权都
有明确的规定,凡是联合国会员国都有义务遵守。
民主起于人权,人权起于人要求自由的本性,是民主还是专制,是真民主还是假民主,只
要以人民是否享有上面所说的权利一对照,就一目了然了。
至于组织民主政府的原则,则从选举制度,代议制度,世界上几十个国家已有成熟的经验,
可以为后进国家参考、学习、验证。
充分的民主必须实行充分的法治。如果说民主是人民自己制定宪法来管理自己的话,法律必
须是至高无上的,没有任何个人和组织可以处于宪法之外,更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可以居于
宪法之上,所谓法治国就是康德所谓“一群人生活在法律规范下的命运共同体”,中国古代
的法家也是主张“以法治国”的,不过那是为拥有绝对权威的帝王服务的,与民主的法治国
毫无共同之处,决不容许以专制君王治人的法制与人民自己实行的法治鱼目混珠。
[JP2]历史上还有所谓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古代如希腊那样人口不过几十万的城邦实行的就是直接民主。一切大事由全体公民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这种民主很容易给人以“最民主”的印象,其实并非如此。不但因为后世的国家发展得越来越大,直接的辩论和投票
在技术上就变得不可行,而且因为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可以不尊重少数,更不懂得保护少数
人不可剥夺的权利的必要而破坏了民主。另外,一个国家有许多利益各不相同的集团,而确定
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方针政策往往要多方面研究考量,而不是一次辩论、一次投票就能作出
正确决定的。因此现代的民主国家全部都是实行代议制的间接民主的国家,人民由于利害的
不同还要组成不同的政党,反复辩论,各自争取群众拥护,形成多数才能最后作出符合大多
数人利益的决定。
二十世纪以来民主还有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之分。实质民主也是一个十分盅惑人心的名词。
把“民主”这个概念引进中国的陈独秀,就因为受实质民主的盅惑,直到在实际政治生活中
间折腾了二十年之后才觉悟到民主与否不能由一个政党自定的真理来判断,终于认织到自称
能给劳苦大众谋利益的“实质民主”,其实“一文不值”。
我在青年时候就是沉浸在宣传之中而迷恋于“实质性民主”的。我觉悟所花的时间比陈独秀
还长,一直到老年才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没有资产阶级民主,也没有无产阶级民主;没
有旧民主,也没有新民主,民主就是民主。”
民主必须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与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我青年时期信仰的民主集
中制,只是一种新式独裁即极权主义的别名,根本不是什么民主。倒是康生讲的是老实话:
民主集中制要点在集中,民主无非是一个形容词而已。
民主的精义在确保个人的自由。因此,从人文价值讲,在民主成为全球价值的时代,个人立
身
处世的标准应该是全球主义与个人主义的互动(或者用中国人爱说的话来说:是辩证的结合
),这涉及到更深层次的研究,这里就先不说了。(摘自《全球化和全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