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已报道,中国嘉德拍卖行,以550万元的高价,把陈独秀致胡适等人的11封信及陶孟和及钱玄同的2封信,拍卖给了一个神秘人物。6月7日,《北京晚报》报道,“国家文物局动用国家优先权收文物”,以更高价554.4万元,又把这批信,买了回来,并说:“这一珍贵文物将不会被(拍卖会)当时的现场买售人交割,而将转为国家收购。”
根据国家文物法,国家文物局的此举当然是正确的,应该肯定。但是,从拍卖行获得这批文物到拍卖会举行,有半年时间。据悉:文物局早有向住在美国的文物持有人胡适儿媳妇商量:不要经过拍卖,直接以比较合理的价格,卖给国家(说不定,胡适儿媳妇还可能识大义,无偿地捐赠给国家),但为什么迟迟不行动,及到拍卖会上出现“天价”后,才被迫以更高的价格收购,使国家蒙受更大的损失,不知道国家文物局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附:
京华时报6月8日报道 昨天,中国嘉德拍卖透露,国家文物局决定动用国家优先购买权,将日前在中国嘉德2009年春拍上,以554.4万元高价成交的一批古籍善本“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收购。
据了解,国家此次优先购买这批文物的价格即拍卖当时的成交价,因此中国嘉德不会与当时的现场买受人进行文物交割,转为国家收购。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对重要文物“国家优先购买”的尝试,在国家收藏机构如何进入市场、如何确定公允的定价机制等方面,都是一种探索,值得进一步推行与完善。
据介绍,此次拍卖的这批陈独秀致胡适信札时间跨度由1920年直至1935年,长达十余年的信件中涉及1920年《新青年》独立办报事件、1920年《新青年》编辑同任分裂事件、1920年上海学生罢课游行运动、胡适参加段祺瑞政府“善后会议”事件、陈独秀狱中出版文稿等。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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